[發明專利]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03475.4 | 申請日: | 2011-10-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313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繆晡;丁偉軍;陳棟;羅翔明;杜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P7/10 | 分類號: | C12P7/10;C12P19/14;C12R1/84;C12R1/865;C12R1/7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東方易知識產權事務所 31121 | 代理人: | 沈原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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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質 纖維 原料 生產 乙醇 方法 | ||
1.一種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木質纖維原料粉碎,在20~80℃條件下用稀酸有效連續浸漬,停留時間1~15分鐘,然后脫水;
2)脫水后的物料在溫度80~200℃、壓力0.4~10MPa條件下處理1~35分鐘;
3)步驟2)得到的物料中加入水,配成所需的干物濃度,在30~70℃、pH=1~7的條件下經纖維素酶水解8~120小時,得到含戊糖和己糖的酶解液;
4)步驟3)得到的酶解液在20~45℃、pH=3~8的厭氧條件下進行發酵菌共發酵8~120小時,得到含乙醇的發酵醪液;
5)步驟4)得到的發酵醪液經提濃后得到純度為95%的乙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稀酸浸漬溫度為30~70℃,連續浸漬,停留時間3~11分鐘;步驟2)處理溫度為120~190℃,處理壓力為0.5~2MPa,處理時間為8~30分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酶解溫度為40~60℃,pH=3~6,酶解時間為12~96小時;步驟5)共發酵溫度為25~40℃,pH=4~7,共發酵時間為12~96小時。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稀酸選自硫酸、草酸或磷酸中的至少一種,其重量百分比濃度為0.3~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木質纖維原料經稀酸浸漬后,干物含量為10~80%;步驟3)中所述所需的干物濃度為10~3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產纖維素酶的菌種選自里氏木霉或黑曲霉中的至少一種,纖維素酶的用量為0.02~0.20克/克纖維素;發酵菌選自樹干畢赤酵母、假絲酵母或釀酒酵母工程菌中的至少一種,發酵菌的用量為0.2~20克/升。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產纖維素酶的菌種選自里氏木霉,發酵菌選自釀酒酵母工程菌。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處理后的物料先經瞬間減壓爆破,得到的含戊糖的多孔蓬松濕物料再進入步驟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木質纖維原料生產乙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木質纖維原料選自玉米秸稈、稻秸稈、麥秸稈、植物草或豆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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