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字看板裝置、數字看板系統及其操作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99696.9 | 申請日: | 2011-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033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30 |
| 發明(設計)人: | 古怡杰;鐘依蕓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正自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19/00 | 分類號: | G09F19/00;G06F3/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陳亮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縣***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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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 看板 裝置 系統 及其 操作方法 | ||
1.一種看板系統,包含:
一顯示面板,用以接收并播放一影像;
一手持式電子裝置;以及
一看板播放器,用以輸出該影像至該顯示面板,該看板播放器包含:
一影像擷取模塊,用以擷取該影像;
一通訊模塊,耦接至該影像擷取模塊;以及
一處理器單元,用以電性連接該影像擷取模塊及該通訊模塊,并將該影像從影像擷取模塊傳輸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致使該手持式電子裝置能與該顯示面板同步播放該影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通訊模塊以無線或有線方式將該影像傳輸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面板更進一步接收并播放一編碼圖像。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編碼圖像產生于該通訊模塊并包含一連線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子裝置具有一影像擷取元件,用以擷取該顯示面板上播放的編碼圖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子裝置依據擷取的該編碼圖像解碼該連線信息并通過該連線信息自動與該看板播放器的該通訊模塊通訊。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編碼圖像包含一維條碼或二維條碼。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看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編碼圖像包含為黑白圖像或彩色圖像。
9.一種看板系統的操作方法,該看板系統包含一顯示面板及一看板播放器,該方法包含下列步驟:
產生一編碼圖像,其中該編碼圖像供一手持式電子裝置擷取;
播放一影像及該編碼圖像于該顯示面板;
接收一連線需求訊息,并據該連線需求訊息使該手持式電子裝置與該看板播放器通訊連接;以及
傳輸該影像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致使該手持式電子裝置能與該顯示面板同步播放該影像。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編碼圖像包含一維條碼或二維條碼,且該編碼圖像為黑白圖像或彩色圖像。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子裝置通過一影像擷取元件擷取該編碼圖像。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手持式電子裝置通過一軟件自該編碼圖像解碼出一連線信息以及根據該連線信息提供該連線需求訊息。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同步播放該影像包含同步播放靜態影像、動態影像或音效信息。
14.一種看板裝置,包含:
一看板播放器,用于提供一影像及一編碼圖像;以及
一顯示面板,用以接收并顯示該影像及該編碼圖像;
其中該編碼圖像供一手持電子裝置擷取,而使該看板播放器同步提供該影像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及該顯示面板。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看板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看板播放器包含:
一影像擷取模塊,用以擷取該影像;
一通訊模塊,耦接至該影像擷取模塊,用以將該影像傳輸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以及
一處理器單元,用以電性連接該影像擷取模塊及該通訊模塊,并將該影像從影像擷取模塊傳輸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看板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通訊模塊以無線或有線方式將該影像傳輸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看板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編碼圖像產生于該無線通訊模塊并包含一連線信息。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看板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編碼圖像包含一維條碼、二維條碼、黑白圖像或彩色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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