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電子裝置及其存儲器管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95787.5 | 申請日: | 2011-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352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林永森;徐瑞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1C16/02 | 分類號: | G11C16/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北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與非門 閃存 電子 裝置 及其 存儲器 管理 方法 | ||
1.一種存儲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適用于可使用一與非門快閃存儲器記錄一系統存儲器中的一數據的一電子裝置,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接收一待機指令;
初始化一快速快閃待機程序;
檢查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一狀態是否適于記錄該系統存儲器中的該數據;
若判定該狀態適于記錄該數據,復制該系統存儲器的該數據至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并控制該電子裝置的一操作系統進入一休眠模式;以及
若判定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直接控制該電子裝置的該操作系統進入一待機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管理方法,其中檢查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是否適于記錄該系統存儲器中的該數據的步驟包括:
判斷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一可用空間是否大于該系統存儲器的一存儲空間;
若判斷該可用空間大于該存儲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適于記錄該數據;以及
若判斷該可用空間不大于該存儲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管理方法,其中檢查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是否適于記錄該系統存儲器中的該數據的步驟包括:
檢查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是否仍具有一備用空間;
若判斷具有該備用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適于記錄該數據;以及
若判斷不具有該備用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管理方法,其中若判定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系統存儲器中的該數據,該方法更包括:
終止該快速快閃待機程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管理方法,其中在進入該休眠模式的后,該方法更包括:
接收一回復指令;以及
回復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中記錄的該數據至該系統存儲器,以回復該電子裝置的該操作系統至一正常操作模式。
6.一種具有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系統存儲器,記錄一數據;
一與非門快閃存儲器;以及
一控制器,耦接該系統存儲器及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適于在接收一待機指令時,初始化一快速快閃待機程序,并檢查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一狀態是否適于記錄該系統存儲器中的該數據,其中
若判定該狀態適于記錄該數據,復制該系統存儲器中的該數據至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并控制該電子裝置的一操作系統進入一休眠模式;以及
若判定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控制該電子裝置的該操作系統進入一待機模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控制器包括判斷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一可用空間是否大于該系統存儲器的一存儲空間,其中若判斷該可用空間大于該存儲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適于記錄該數據,而若判斷該可用空間不大于該存儲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控制器包括檢查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是否仍具有一備用空間,其中若判斷具有該備用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適于記錄該數據,若判斷不具有該備用空間,則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若判定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的該狀態不適于記錄該數據,該控制器更包括終止該快速快閃待機程序。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控制器更包括接收一回復指令,據以回復該與非門快閃存儲器中記錄的該數據至該系統存儲器,以回復該電子裝置的該操作系統至一正常操作模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宏碁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295787.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