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礦化爽口液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90952.8 | 申請日: | 2011-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064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馬美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美琳 |
| 主分類號: | A61K8/49 | 分類號: | A61K8/49;A61Q11/00;A61K8/20;A61K8/21;A61K8/24;A61K8/34;A61K8/40;A61K8/4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5706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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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爽口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口腔保健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礦化爽口液。
背景技術
口腔衛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目前使用口香糖者居多,口香糖可以除去牙垢,使口氣清新,但是口香糖容易造成城市垃圾,很不衛生。在許多發達國家,各種爽口液的產量和銷量僅次于牙膏和口香糖,在我國這類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尚處于初級階段。現在市場上也有一些爽口液,但是這些爽口液由于添加的原料成分不一樣,口味偏苦,甚至有一些化學藥味。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以避免味道偏苦,口味甜醇涼爽的爽口液。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礦化爽口液,包括以下成分:尿素1%-40%,氯化鈣1%-20%,磷酸二氫鈉0.5%-2%,單氟磷酸鈉0.1%-4%,氟化鈉0.006%-1%,酒精10%-20%,糖精0.05%-0.2%,香精0.1%-0.5%,甘氨酸3%-5%,余量為礦化水。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可以避免味道偏苦,使口味甜醇涼爽,而且更易于環保。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明的范圍。
具體實施方式一
一種礦化爽口液,包括以下成分:尿素10%,氯化鈣10%,磷酸二氫鈉0.5%,單氟磷酸鈉0.1%,氟化鈉0.006%,酒精10%,糖精0.05%,香精0.1%,甘氨酸3%,余量為礦化水。
具體實施方式二
一種礦化爽口液,包括以下成分:尿素20%,氯化鈣12%,磷酸二氫鈉0.8%,單氟磷酸鈉3%,氟化鈉0.03%,酒精15%,糖精0.1%,香精0.3%,甘氨酸5%,余量為礦化水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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