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觸控系統及其定位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89895.1 | 申請日: | 2011-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194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蘇宗敏;林志新;高銘璨 | 申請(專利權)人: | 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2 | 分類號: | G06F3/04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陳肖梅;謝麗娜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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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系統 及其 定位 方法 | ||
1.一種光學觸控系統,定位存在于一觸控區域的一對象,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個反射元件,設于該觸控區域中一第一側邊;
兩個發光元件,分別設于該觸控區域中相鄰的一第二側邊及一第三側邊,其中該第三側邊與該第一側邊相對;
一第一投光裝置,包括一鏡面及一光產生器,設于該第一側邊并和該觸控區域中一第四側邊相鄰;
一影像傳感器,于該光產生器關閉及開啟時,分別擷取一第一圖像及一第二圖像;以及
一處理器,根據該第一圖像或該第二圖像中該對象的影像和鏡像的幾何數據以計算該對象的一坐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幾何數據為該對象影像及該鏡像影像的中心、重心、代表位置或邊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投光裝置和該第四側邊相鄰接,且該影像傳感器設于該第三側邊及該第四側邊交接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圖像為該影像傳感器于該第一投光裝置選擇該光產生器關閉時擷取的一圖像,該第一圖像包括該對象的影像和鏡像重疊的一成像區域或分隔的兩成像區域;該第二圖像為該影像傳感器于該第一投光裝置選擇該光產生器開啟時擷取的一圖像,該第二圖像包括該對象的影像的一成像區域。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處理器根據該第一圖像中重疊該成像區域的邊界及該第二圖像的該成像區域的重心計算而得該對象的坐標。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處理器根據該第一圖像中兩該成像區域的重心計算而得該對象的坐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另包含設于該第二側邊的第二投光裝置,其包括一鏡面及一光產生器,并和該第三側邊相鄰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另包含一設于該第四側邊的發光元件。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圖像為該影像傳感器于該第一投光裝置的該光產生器被關閉及該第二投光裝置的該光產生器被開啟時擷取的一圖像,該第一圖像包括該對象的影像和鏡像重疊的一成像區域或分隔的兩成像區域;該第二圖像為該影像傳感器于該第一投光裝置的該光產生器被開啟及該第二投光裝置的該光產生器被關閉時擷取的一圖像,該第二圖像包括該對象的影像和鏡像的兩成像區域。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投光裝置的長度小于該第一側邊的長度,該第二投光裝置的長度小于該第二側邊的長度。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當該第一圖像僅包括一該成像區域,則該處理器根據該第二圖像的該兩成像區域的重心計算而得該對象的坐標。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處理器根據該第一圖像中兩該成像區域的重心計算而得該對象的坐標。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投光裝置具有一導光單元,該鏡面設于該導光單元中背向該觸控區域的一側,當該光產生器開啟時,該第一投光裝置形成一明亮光源,當該光產生器關閉時,進入該第一投光裝置的光線在該鏡面產生反射。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觸控系統,其中,該第一投光裝置具有一導光單元,該鏡面設于該導光單元中背向該觸控區域的一側,且該鏡面為一半穿半反透鏡,當該光產生器開啟時,其產生的光線經由該鏡面射出形成一明亮光源,當該光產生器關閉時,則射往該第一投光裝置的光線在該鏡面產生反射。
15.一種用于光學觸控系統的定位方法,一光學觸控系統中影像傳感器會擷取存在于一觸控區域內一對象的對象影像及至少一個鏡像影像,其特征在于,該定位方法包含:
提供一可切換反射外部光及自發光兩模式的第一投光裝置;
于該第一投光裝置切換該兩模式中,該系統中影像傳感器分別擷取一第一圖像或一第二圖像,其中該第一及第二圖像包括該對象影像或該鏡像影像的成像區域;
若該第一圖像的成像區域的數目為1,則根據該第一圖像中該成像區域的幾何數據及該第二圖像中成像區域的幾何數據,或根據該第二圖像中成像區域的幾何數據,以得到該對象的坐標;以及
若該第一圖像的成像區域的數目為2,則根據該第一圖像中該兩成像區域的幾何數據,以得到該對象的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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