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和電視機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81103.6 | 申請日: | 2011-09-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148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趙彩霞;徐愛臣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3/36 | 分類號: | G09G3/36;H04N5/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億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309 | 代理人: | 陳霽 |
| 地址: | 266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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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電視機 | ||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包括:
液晶顯示屏,用于圖像顯示;
遮蓋件,遮擋在所述液晶顯示屏的非顯示區上;
信號接收器,置于所述液晶顯示屏的非顯示區上,并且從所述遮蓋件上顯露出;
結構件,用于固定所述液晶顯示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接收器具體位于所述遮蓋件內側,從所述遮蓋件上顯露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屏包括遮光導電材料層,所述信號接收器通過所述遮光導電材料層與外部主板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接收器通過所述遮光導電材料層后利用導電玻璃與外部主板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接收器為紅外接收器。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還包括信號發送器,置于所述液晶顯示屏的非顯示區上,并且從所述遮蓋件上顯露出,所述信號發送器通過所述遮光導電材料層與外部主板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送器為紅外發送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屏還包括偏光片和頂層玻璃層,位于所述遮蓋件、信號接收器和信號發送器的外側。
9.一種包括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顯示裝置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視機還包括:
液晶顯示屏控制器,用于所述液晶顯示屏的控制;
主板,用于從所述信號接收器和/或信號發送器接收和/或發送信號和供電。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包括:
供電單元,用于為所述信號接收器和/或信號發送器供電;
信號處理單元,用于從所述信號接收器和/或信號發送器接收和/或發送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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