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芴化合物、發光元件、發光裝置、電子設備、照明裝置及有機化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78052.1 | 申請日: | 2011-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084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1 |
| 發明(設計)人: | 尾坂晴惠;高須貴子;能渡廣美;下垣智子;大澤信晴;瀨尾哲史;竹田恭子;川上祥子;鈴木恒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半導體能源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7D333/76 | 分類號: | C07D333/76;C07D307/91;C07D409/10;C09K11/06;C07C49/813;C07C33/46;C07C25/22;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吳娟;林毅斌 |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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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化合物 發光 元件 裝置 電子設備 照明 有機化合物 | ||
1.一種由通式(G1)表示的芴化合物,
其中,α1及α2分別獨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數為6至13的亞芳基,
Ar1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數為6至18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4-二苯并噻吩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4-二苯并呋喃基,
n及k分別獨立地表示0或1,
Q1表示硫或氧,
并且,R1至R15分別獨立地表示氫、碳數為1至12的烷基、或者碳數為6至14的芳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芴化合物,其中所述R1至R15分別獨立地由結構式(R-1)至(R-14)中的任一個表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芴化合物,其中所述α1及α2分別獨立地由結構式(α-1)至(α-7)中的任一個表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芴化合物,其中所述α1和α2中的至少一個具有選自碳數為1至12的烷基和碳數為6至14的芳基中的取代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芴化合物,其中所述Ar1由結構式(Ar1-1)至(Ar1-21)中的任一個表示,
并且,Q2表示硫或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芴化合物,其中所述Ar1表示碳數為6至18且具有1以上的取代基的芳基、具有1以上的取代基的4-二苯并噻吩基、或者具有1以上的取代基的4-二苯并呋喃基,并且所述1以上的取代基分別獨立地為碳數為1至12的烷基或碳數為6至14的芳基。
7.一種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芴化合物的發光元件,該發光元件包括:
陽極;
陰極;
所述陽極和所述陰極之間的發光層;以及
所述陽極和所述發光層之間的包含所述芴化合物的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包含芴化合物的層與所述陽極接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包含芴化合物的層包含金屬氧化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金屬氧化物是氧化鉬。
11.一種包括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發光元件的發光裝置。
12.一種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發光裝置的電子設備。
13.一種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發光裝置的照明裝置。
14.一種由通式(G2)表示的有機化合物,
其中,α3及α4分別獨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數為6至13的亞芳基,
Ar2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數為7至18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4-二苯并噻吩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4-二苯并呋喃基,
m表示0或1,
并且,X10表示氯、溴或碘。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有機化合物,
其中,所述有機化合物由通式(G3)表示,
α3及α4分別獨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數為6至13的亞芳基,
m表示0或1,
并且,X10表示氯、溴或碘。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中所述有機化合物由結構式(700)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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