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采用該機構的變速系統和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70471.0 | 申請日: | 2011-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595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2 |
| 發明(設計)人: | 楊柳;李傳武;陳迎紅;劉昕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立集團瑞安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59/10 | 分類號: | F16H59/10;F16H63/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馳納智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7 | 代理人: | 謝亮;馬耀揚 |
| 地址: | 325200 浙江省溫州瑞安***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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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動 換擋 手柄 機構 采用 變速 系統 車輛 | ||
1.一種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包括換擋手柄(1)、選位擺臂(3)、擋座(4)、換擋手柄座(5)、選位軸(7)、撥頭(8)、換擋擺臂(18)、換擋軸(23)和擋位面板(32),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手柄(1)與所述撥頭(8)相連,且通過銷軸(13)與所述選位軸(7)相連,所述選位軸(7)通過所述擋座(4)固定在所述換擋手柄座(5)上,還設有選位傳感器(10)、換擋傳感器(24)、擋位警示器(33)和語音提示系統(34),其中,選位傳感器(10)固定在所述換擋手柄座(5)的一側,并與所述選位軸(7)的一端相連,所述選位擺臂(3)通過螺釘(2)固定在所述選位軸(7)的另一端,所述換擋傳感器(24)固定在所述換擋手柄座(5)的一側,并與所述換擋軸(23)的一端相連,所述擋位警示器(32)和所述語音提示系統(34)設置在擋位面板(32)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擋座(4)上設置有擋座襯套(6)。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選位軸(7)與所述換擋手柄座(5)之間設置有手柄座襯套(9)。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換擋手柄座(5)上固定有與所述選位擺臂(3)同側設置的支架(31)。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架(31)上分別設置有彈簧座(30)、回位彈簧(28)、頂桿(27),所述彈簧座(30)內設置有彈簧座襯套(29),所述選位擺臂(3)的轉動使所述頂桿(27)在所述彈簧座(30)內作上下直線運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軸(23)設置在所述換擋手柄座(5)上,且處于所述選位軸(7)的正下方,在所述換擋軸(23)與所述換擋手柄座(5)之間分別設置有兩個換擋軸襯套(21、25)。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擋位警示器(32)采用發光二極管燈,并通過電路與所述選位傳感器(10)和所述換擋傳感器(24)電連接,接收其擋位信息的電信號而亮滅。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軸(23)的另一端通過墊片(19)、螺釘(20)與所述換擋擺臂(18)固定在一起。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換擋擺臂(18)上設置有換擋擺臂強磁鐵(14)。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控氣動換擋手柄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換擋手柄座(5)上固定有換擋擺臂座(17),所述換擋擺臂(18)置于換擋擺臂座(17)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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