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67205.2 | 申請日: | 2011-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985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04 |
| 發明(設計)人: | J.邁爾;N.黑格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6 | 分類號: | B60T7/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永波;梁冰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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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制動 系統 | ||
1.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系統,具有制動裝置(6)、踏板模擬器(10)和用于在所述制動裝置(6)與所述踏板模擬器(10)之間傳遞制動踏板(2)的踏板行程的轉移裝置(5),其中所述轉移裝置(5)在分配殼體(12)中具有能夠由所述制動踏板(2)操縱的傳動及分配桿(14),所述傳動及分配桿(14)可以在第一分配位置與第二分配位置之間調節,其中在所述第一分配位置中將所述制動踏板(2)的調整距離導入到所述制動裝置(6)中并且在所述第二分配位置中將所述制動踏板(2)的調整距離導入到所述踏板模擬器(10)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及分配桿(14)包括固定在殼體上的橫向于調節方向伸展的調整軸(18)以及至少一根保持在所述調整軸(18)上的由所述制動踏板(2)加荷的傳動桿(20、21),所述傳動桿(20、21)以能夠不僅沿所述調整軸(18)的軸向方向而且橫向于所述軸向方向進行調節的方式得到保持。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軸(18)是絲杠,在該絲杠上支承著所述傳動桿(20、21)。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設置了用于沿軸向方向來調節所述傳動桿(20、21)的驅動裝置尤其電動馬達。
4.按權利要求2和3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使所述調整軸(18)轉動。
5.按權利要求1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為所述傳動桿(20、21)分配了搖桿(24、25),所述搖桿(24、25)以能夠翻轉的方式不僅支承在所述踏板模擬器(10)上而且支承在對所述制動裝置(6)進行操縱的輸出桿(15)上。
6.按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兩根關于中軸線對稱地布置的傳動桿(20、21)支承在所述調整軸(18)上,該調整軸(18)能夠從代表著一個分配位置的共同的中間位置朝相反的方向調節以到達第二分配位置。
7.按權利要求1到6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模擬器(10)集成到所述分配殼體(12)中。
8.按權利要求1到7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模擬器(10)關于所述對制動裝置(6)進行操縱的輸出桿(15)對稱地布置。
9.按權利要求1到8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桿(20、21)被一由所述制動踏板(2)加荷的伸入到所述分配殼體(12)中的輸入桿(13)操縱。
10.用于操縱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系統(1)尤其按權利要求1到9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1)的方法,所述制動系統(1)具有制動裝置(6)、踏板模擬器(10)和用于在所述制動裝置(6)與所述踏板模擬器(10)之間傳遞所述制動踏板(2)的踏板行程的轉移裝置(5),其特征在于,所述轉移裝置(5)在初始狀態中處于將所述制動裝置(6)激活的位置中并且為設定額定制動力而如此調節所述轉移裝置(5),使得通過所述制動裝置(6)產生的制動力和在所述制動系統(1)之外產生的制動力相加為額定制動力。
11.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制動裝置(6)中通過制動力放大器(3)產生制動力放大效果。
12.按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轉移裝置(5)能夠在所述制動裝置(6)與所述踏板模擬器(10)之間進行無級的分配。
13.按權利要求10到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制動系統(1)之外產生的制動力來自布置在機動車的動力傳動系中的電動馬達的余熱利用運行。
14.調整儀或者說控制儀(11),用于實施按權利要求10到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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