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38872.8 | 申請日: | 2011-08-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192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8 |
| 發明(設計)人: | 夏可瑜;盧志剛;王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升微機電設備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業產品檢測中心 |
| 主分類號: | G01N1/22 | 分類號: | G01N1/2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李盛洪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東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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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揮發性 有機物 檢測 系統 板式 風道 結構 | ||
1.一種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包括測試倉(1),與測試倉(1)連接的測試倉門(2),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倉(1)內還裝設有風道板(3)、風道板(3)上部裝設有出風孔板(4),風道板(3)下部裝設有回風孔板(5),該風道板(3)、出風孔板(4)、回風孔板(5)與測試倉(1)內壁形成第一風道(6),第一風道(6)內裝設有至少一個測試倉循環風機(7),出風孔板(4)與測試倉(1)內壁及測試倉門(2)內壁設有出風口(8)及回風口(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孔板(4)的邊緣具有直角狀、傾斜狀或圓弧狀的導流板(9)。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道(6)內還裝設有測試倉加熱器(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倉門(2)與測試倉(1)之間裝設有密封圈(1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倉(1)設有夾套(13),測試倉(1)與夾套(13)之間形成第二風道(14),該第二風道(14)內裝設有夾套蒸發器(15)、夾套加熱器(16)、夾套循環風機(17)。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套(14)內裝設有保溫材料(18)。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孔板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倉(1)的拐角為圓弧狀或斜角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倉(1)內壁、測試倉門(2)內壁、風道板(3)表面、出風孔板(4)表面、回風孔板(5)表面、測試倉循環風機(7)表面涂有有機試劑并在350℃以上進行烘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板(3)、出風孔板(4)、回風孔板(5)可采用以下布置方式之一設置在測試倉(1)內:上吹風、下回風;下吹風、上回風;左吹風;右回風;右吹風、左回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系統的導流式風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孔板(4)、回風孔板(5)與測試倉(1)內壁及測試倉門(2)內壁的間隙為5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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