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飛行控制系統及具有這種系統的航空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38477.X | 申請日: | 2011-05-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892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P·布羅 | 申請(專利權)人: | 空中客車運營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5/02 | 分類號: | G05B15/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麗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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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飛行 控制系統 具有 這種 系統 航空器 | ||
1.航空器用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控制命令在飛行控制模塊(12)和至少一個用于操縱可動飛行面的致動器(13)之間傳送,所述飛行控制模塊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計算機(14-1,14-2,14-3,15-1,15-2,15-3),每個計算機適于為每個致動器,按所述致動器所操縱的所述飛行面的至少一個預定的控制法則來計算一確定的控制命令;
所述系統的特征在于,每個致動器(13)包括至少兩個邏輯單元(18,19),所述邏輯單元適于接收來自所有計算機的命令,每個邏輯單元(18,19)適于:
-將所接收的命令彼此間進行比較,并按所有致動器所共用的一預定邏輯、根據比較結果來選擇一所謂主控計算機的計算機,該主控計算機的控制命令確認有效,以便由所考慮的致動器執行;和
-向全部計算機傳送主控計算機選擇信息;
并且,每個計算機(14-1,14-2,14-3,15-1,15-2,15-3)都適于基于從全部致動器接收到的主控計算機選擇信息,自行決定作為主控計算機或不然自行決定作為從計算機,在全部計算機中最終確定唯一的主控計算機。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每個計算機都包括檢驗裝置,所述檢驗裝置適于針對每個致動器檢驗分別從所考慮的致動器的每一個邏輯單元獲得的主控計算機選擇信息的一致性,并且若所述主控計算機選擇信息不一致,則所述檢驗裝置適于忽略這些信息。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若由一給定的致動器的每個邏輯單元(18,19)執行的主控計算機選擇是相同的,則所選定的主控計算機的控制命令由該給定的致動器執行,否則該給定的致動器不運作。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每個計算機都包括一控制鏈,所述控制鏈包括至少一個積分器,每個計算機在其自行決定作為從計算機時都適于使其控制鏈的積分器同步于最終確定的所述主控計算機的積分器上。
5.按照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每個命令比較都涉及來自按不同的程序計算其控制命令的計算機的命令。
6.按照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在尚在運行的所有計算機按照同一程序計算控制命令時,每個致動器(13)的所述邏輯單元(18,19)還適于向所述尚在運行的計算機中的一個計算機發送軟件重新配置請求,以便該一個計算機按與尚在運行的其他計算機的程序不同的程序工作。
7.按照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致動器(13)的所述邏輯單元(18,19)由控制單元(18)和所述控制單元(18)的監測單元(19)構成。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每個單元(18,19)均連接至所述第一計算機和連接至所述第二計算機。
9.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其中,所述單元之一(18)僅連接至所述第一計算機,而另一個單元(19)僅連接至所述第二計算機,所述控制單元(18)和監測單元(19)彼此之間也連接。
10.航空器,其配有按照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飛行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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