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氣振式排痰儀的定向振動機構(gòu)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237181.6 | 申請日: | 2011-08-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741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1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韓少丹;周正輝;鐘旻;趙裕旭;鐘志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常熟柏宇醫(yī)療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23/04 | 分類號: | A61H23/04 |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專利商標(biāo)事務(wù)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偉軍 |
| 地址: | 215513 江蘇省蘇州市常***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氣振式排痰儀 定向 振動 機構(gòu) | ||
1.一種氣振式排痰儀的定向振動機構(gòu),所述的氣振式排痰儀包括一具有排氣口(11)的排痰儀本體(1)和一與所述排氣口(11)氣路連接的用于穿佩到患者軀體上的穿佩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向振動機構(gòu)包括具有殼腔(31)的一殼體(3),在該殼體(3)上構(gòu)成有一進氣口(32)和一氣路分送裝置(33),進氣口(32)與所述殼腔(11)相通,并且由通氣管(321)與所述排氣口(11)連接,氣路分送裝置(33)與殼腔(31)相通,并且還與所述穿佩裝置(2)氣路連接;一用于對氣路分送裝置(33)實施控制的氣路分送控制裝置(4),設(shè)置在所述的殼腔(31)內(nèi)并且與所述的氣路分送裝置(33)相配合;一殼蓋(5),該殼蓋(5)與所述殼體(3)相配合,對所述殼腔(31)封閉。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氣振式排痰儀的定向振動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氣路分送裝置(33)包括第一、第二出氣接口(331、332)和第三出氣接口(333),該第一、第二、第三出氣接口(331、331、333)彼此自上而下地間隔構(gòu)成于所述的殼腔(1)的殼壁上,并且第一出氣接口(331)由第一管路(3311)與所述穿佩裝置(2)連接,第二出氣接口(332)由第二管路(3321)與穿佩裝置(2)連接,而第三出氣接口(333)由第三管路(3331)與穿佩裝置(2)連接,所述的氣路分送控制裝置(4)包括第一、第二電磁閥(41、42)和第三電磁閥(43),該第一、第二、第三電磁閥(41、42、43)彼此自上而下地間隔設(shè)置于所述的殼腔(11)內(nèi),其中:第一電磁閥(41)對所述第一出氣接口(331)封閉或開啟,第二電磁閥(42)對所述第二出氣接口(332)封閉或開啟,而第三電磁閥(432)對所述第三出氣接口(333)封閉或開啟。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氣振式排痰儀的定向振動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穿佩裝置(2)構(gòu)成有與所述第一管路(3311)相通的第一氣振腔(21)、與所述第二管路(3321)相通的第二氣振腔(32)以及與所述第三管路(3331)相通的第三氣振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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