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前、中、后臭氧與中置曝氣生物活性炭給水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31115.8 | 申請日: | 2011-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39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04 |
| 發明(設計)人: | 陸少鳴;王建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宮愛鵬 |
| 地址: | 51064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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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臭氧 中置曝氣 生物 活性炭 給水 處理 方法 | ||
1.前、中、后臭氧與中置曝氣生物活性炭給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原水進入前臭氧接觸池,向池內投加臭氧進行預氧化;
(2)步驟(1)的出水投加混凝劑和助凝劑,充分混合后,在混凝沉淀池中進行混凝反應和沉淀;
(3)步驟(2)的出水進入中臭氧接觸池,向池內投加臭氧進行氧化;
(4)步驟(3)的出水進入曝氣生物活性炭濾池,并對該池進行鼓風曝氣,一方面供氧,另一方面促進水中微污染物與濾池中生物活性炭接觸,在生物膜生化與活性炭吸附作用下,去除水中的氨氮、有機物和部分重金屬;
(5)步驟(4)的出水加氯,然后進入后臭氧接觸池,向池內投加臭氧進行消毒;
(6)步驟(5)的出水流入砂濾池,截濾水中殘余濁度和已被滅殺的微型生物,得到處理后的清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臭氧投加率通常在0.0~1.5mg/L范圍,具體應根據原水的水質狀況并結合預氧化去除溶解性鐵和錳、色度和藻類、減少三氯甲烷前驅物以及改善臭味和混凝條件的試驗結果確定,也可參照相似水質條件下的經驗選用,接觸時間為2~5min;當水源水質良好,藻類、三氯甲烷前驅物、臭味和色度不會導致出廠水對應指標達不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時,前臭氧投加率可以取為0mg/L;如果長期不需要前臭氧,則不設前臭氧接觸池。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臭氧投加率通常在0.0~1.5mg/L范圍,具體應根據待處理水的水質狀況并結合氧化難分解有機物試驗結果確定,也可參照相似水質條件下的經驗選用,接觸時間為3~6min;當此步驟進水水質中難分解有機物、臭味和色度不會導致出廠水對應指標達不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時,中臭氧投加率可以取為0mg/L;如果長期不需要中臭氧,則不設中臭氧接觸池。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曝氣氣水比通常在0.0~0.5∶1范圍,當氨氮大于3.5mg/L時,氣水比范圍擴大為0~0.8∶1,具體應根據原水的水質狀況并結合去除氨氮和有機物試驗結果確定,也可參照相似水質條件下的經驗選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加氯量應根據砂濾池出水余氯(游離氯)滿足出廠水標準≥0.3mg/L但≤4mg/L的控制要求確定;臭氧投加率通常在0.0~1.0mg/L范圍,具體應根據出廠水中微生物的種類、結合滅活病毒、微型生物和消毒試驗結果確定,也可參照相似水質條件下的經驗選用,接觸時間為6~15min;當曝氣生物活性炭出水沒有耐氯性很強的微型生物,依靠加氯可以解決微型生物穿透砂濾池問題時,后臭氧投加率可以取為0mg/L;如果長期不需要后臭氧,則不設后臭氧接觸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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