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保護手持設備中數據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110230485.X | 申請日: | 2011-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302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13 |
| 發明(設計)人: | 焦乾芬;全澤昌;張俊;王輝;初樹椿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中國)研發中心;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21/62 | 分類號: | G06F21/62;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鄭紅娟;宋志強 |
| 地址: | 210019 江蘇省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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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保護 手持 設備 數據 方法 | ||
1.一種保護手持設備中數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為手持設備中的數據設置保護級別;
當操作者對手持設備進行操作時,根據體征識別技術識別該操作者的身份;
如果識別出的身份識別特征沒有保存于數據庫中,則在預設的時間段內,判斷是否接收到機主的確認指示,如果是,則將該操作者的身份識別特征添加到數據庫并分配對應的訪問權限,所述數據庫用于記錄用戶的身份識別特征和訪問權限的對應關系,不同的訪問權限允許訪問不同保護級別的數據;否則,刪除該操作者的身份識別特征;
如果識別出的身份識別特征已保存于數據庫中,則為該操作者確定對應的訪問權限;手持設備隱藏該操作者無權訪問的數據,顯示允許訪問的數據;操作者根據分配的訪問權限對手持設備已顯示的數據進行訪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識別出的身份識別特征沒有保存在所述數據庫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
統計該操作者的對手持設備的操作次數,若在預設的時間段內,所述操作次數達到預設值,則刪除手持設備中的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級別包括:
級別0:無需對數據進行加密;
級別1:需要對數據進行加密;
級別2:需要對數據進行加密,且在手持設備被盜情況下刪除。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訪問權限包括:
權限0:不允許訪問任何數據;
權限1:允許訪問未加密的數據;
權限2:允許訪問未加密的數據,也允許訪問加密的數據,但不能對數據進行加密或解密。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體征識別技術包括:指紋識別、人臉識別或虹膜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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