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容饋給用戶界面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28972.2 | 申請日: | 2007-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626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30 |
| 發明(設計)人: | 史蒂文·L·戈爾德貝格;克里斯多佛·賈森·韋瑟雷爾;米哈伊·珀爾珀里策;凱文·戴維·福克斯;邁克爾·德寧;埃文·威廉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谷歌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周亞榮;安翔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容 用戶界面 | ||
1.一種呈現內容的方法,包括:
在客戶端計算機處:
顯示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其中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中的項目包括來自一個或多個內容饋給的內容饋給項目,所顯示的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包括選定的第一項目和一組其它項目,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中以緊湊格式顯示所述其它項目并且同時在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中以擴展格式顯示所述選定的第一項目,其中所顯示的內容項目列表包括在所述選定的第一項目之上以緊湊格式顯示的至少一個相應項目,以及在所述選定的第一項目以下以緊湊格式顯示的至少一個相應項目;以及
響應于對所顯示的內容項目列表中不同于所述第一項目的第二項目的用戶選擇,重新顯示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包括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所述第二項目并且以所述緊湊格式顯示所述第一項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當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的所述第二項目大于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的所述第一項目時,重新顯示所述排序的列表減少所顯示的項目的數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新顯示包括滾動所顯示的列表,使得在所述第二項目被選擇后,在所述第一項目是所選擇的項目時顯示在所述列表的頂部的項目不再被顯示。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之前選擇的內容項目滾動離開所述列表的頂部之后,將與所述項目相關聯的狀態從未讀改變為已讀。
5.如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當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時相應項目的顯示大小對應于所述相應項目中內容的數量,并且以所述緊湊格式顯示的所有項目具有一致的顯示大小。
6.如權利要求1-3和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在相應項目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時,將所述相應項目標記為已讀。
7.如權利要求1-3和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當相應項目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時,向服務器傳送指示所述相應項目已經被閱讀的信息。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排序的列表中的項目包括來自所述客戶端計算機的用戶已訂閱的一個或多個內容饋給的內容饋給項目。
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
通過重新顯示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來響應于用于選擇所顯示的列表中的第三項目的用戶動作,包括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所述第三項目并且以所述緊湊格式顯示所述第一和第二項目。
10.一種用于呈現內容的系統,包括:
用于顯示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的裝置,其中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中的項目包括來自一個或多個內容饋給的內容饋給項目,所顯示的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包括選定的第一項目和一組其它項目,所述用于顯示的裝置包括以緊湊格式在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中顯示所述其它項目并且同時以擴展格式在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中顯示所述選定的第一項目的裝置,其中所顯示的內容項目列表包括在所述選定的第一項目之上以緊湊格式顯示的至少一個相應項目,以及在所述選定的第一項目以下以緊湊格式顯示的至少一個相應項目;以及
用于響應于用于選擇所顯示的列表中的第二項目的用戶動作而重新顯示所述排序的內容項目列表的裝置,所述用于重新顯示的裝置包括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所述第二項目并以所述緊湊格式顯示所述第一項目的裝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多個內容項目包括來自所述系統的用戶已訂閱的一個或多個內容饋給的饋給內容項目。
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當相應項目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時,向服務器傳送指示所述相應項目已經被閱讀的信息的裝置。
13.如權利要求10-12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在相應項目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時,將所述相應項目標記為已讀的裝置。
14.如權利要求10-13所述的系統,其中,當以所述擴展格式顯示時相應項目的顯示大小對應于所述相應項目中內容的數量,并且以所述緊湊格式顯示的所有項目具有一致的顯示大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谷歌公司,未經谷歌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228972.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內容再現系統、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提供裝置、內容再現程序和內容提供程序
- 內容記錄系統、內容記錄方法、內容記錄設備和內容接收設備
- 內容服務系統、內容服務器、內容終端及內容服務方法
- 內容分發系統、內容分發裝置、內容再生終端及內容分發方法
- 內容發布、內容獲取的方法、內容發布裝置及內容傳播系統
- 內容提供裝置、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
- 內容傳輸設備、內容傳輸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發送設備、內容發送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內容再現程序及內容提供系統
- 內容記錄裝置、內容編輯裝置、內容再生裝置、內容記錄方法、內容編輯方法、以及內容再生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