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獨輪腳踏車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27756.6 | 申請日: | 2011-08-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583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2 |
| 發明(設計)人: | 路海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路海燕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5432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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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腳踏車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電動車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單人代步使用的獨輪電動腳踏車。
背景技術
????傳統的電動車皆是兩輪、三輪或者四輪,后輪為驅動輪,前輪為從動輪,增加了阻力,行駛阻力大,駕駛困難,且因為其體積較大,所以不容易搬運更不能隨身攜帶,給使用者帶來諸多不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設計一種電動獨輪腳踏車,單人代步駕駛方便且攜帶方便。
本發明要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一車輪、踏板、支架和控制機構,所述控制機構包括電池、微控制器和電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踏板上的傳感器,所述傳感器與微控制器連接設置。
本發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特有的獨輪結構行駛阻力小、轉向方便、平衡性易控制、駕駛輕松、安全性高,且攜帶方便,增加了單人代步的方便性和趣味性。
圖1是本發明示意圖
圖中:1.車輪,2.支架,3.電池,4.微控制器,5.電機,6.踏板,7.傳感器,8.提手。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中所示,本發明所述的電動獨輪腳踏車由車輪1、支架2、電池3、微控制器4、電機5、踏板6構成,車輪的兩側分別設置支架2,支架2下安裝踏板6,車體上端設有提手8。
兩處踏板6上分別設置有傳感器7,踏板6處于打開狀態時,由感器7感知,接通電源電路;踏板6處于閉合狀態時,由傳感器7感知,斷開電源電路。
電池3和微控制器4、電機5、傳感器7分別連接設置,組成電動獨輪腳踏車電路;微控制器4是電動獨輪腳踏車的控制中心,其經過傳感器7,最后控制電機5的運作,最終完成車子運行動作的調整。
使用此電動獨輪腳踏車時,駕駛者將獨輪車置于地面,打開車輪1兩側的踏板6,電路接通,駕駛者踩踏上踏板6時,傳感器7即感知到信號,啟動車子的運行,此時車子以一個最初的初始速度運行,此速度非常小,只是起到一個自動啟動運行的作用,比如10km/h或者15km/h;需要加速時,腳尖略用力踩踏踏板6的前端,使其下壓,傳感器7即可感知到此加速度信號,信號傳至微控制器4,微控制器4控制電機的加速,從而啟動車子加速運行,踏板6前下壓幅度大則加速度大,踏板6前下壓幅度小則加速度小;同理,需要減速時,駕駛者腳后跟略用力踩踏踏板6的后端,踏板6后下壓幅度則減速度大,踏板6后下壓幅度小則減速度小;減速度達到一定程度后速度歸零,即完成剎車。
需要左/右轉向時,駕駛者身體略微做出左/右轉向動作,即可很輕松的靠自身的轉向重力帶動獨輪車做出左/右轉向動作。
停止駕駛時,駕駛者將踏板6閉合,通過提手8可以隨身攜帶電動獨輪腳踏車,車子重量不大,使用者可以攜帶其前往各種場所;也可以將其收置于汽車后備箱等處,攜帶與收置都非常方便。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實施方式僅是本發明優選的實施例,對于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符合本發明工作原理的前提下,任何等同或相似的替換均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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