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煉焦煤調濕的方法以及實現該方法的錘式破碎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22064.2 | 申請日: | 2011-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116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06 |
| 發明(設計)人: | 蘇興民;張守墨;李俊玲;錢綱;郝小娟;王海寧;陳西明;單光圣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省冶金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7/00 | 分類號: | C10B57/00;C10B57/10;B02C13/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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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50101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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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焦煤 方法 以及 實現 破碎 | ||
1.一種煉焦煤調濕的方法,包括煉焦煤的破碎、干燥、輸送的步驟,且煉焦煤的破碎是由錘式破碎機來完成,其特征在于:
1.1用于煉焦煤破碎的錘式破碎機是內部通有用于干燥的熱氣流、并在對煉焦煤進行破碎作業的同時,對煉焦煤進行干燥作業的錘式破碎機;
1.2對破碎后的煉焦煤進行前期分流,且按重量計算,前期至少應分流出30%的量,其余,則伴隨著用于干燥的熱氣流輸出,再通過收粉裝置回收;
1.3將前期分流出的至少30%的煉焦煤和通過收粉裝置回收的煉焦煤混合后送往焦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煉焦煤調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2.1所述的對破碎后的煉焦煤進行分流,是在內部通有用于干燥的熱氣流、并在對煉焦煤進行破碎作業的同時,對煉焦煤進行干燥作業的錘式破碎機中完成的。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煉焦煤調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3.1用于干燥的熱氣流中包括轉爐或高爐煤氣的燃燒產物。
4.一種實現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煉焦煤調濕的方法的錘式破碎機,包括錘式破碎機本體以及驅動裝置,干燥用氣流和煉焦煤的入口和出口,其特征在于:
4.1該錘式破碎機設置有煉焦煤的第2出口,且在該出口是一種密封出口;
4.2所述的煉焦煤的的入口也是一種密封入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實現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煉焦煤調濕的方法的錘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
5.1在所述的煉焦煤的第2出口和錘式破碎機的破碎室之間,設置有煉焦煤的沉降分流室。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實現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煉焦煤調濕的方法的錘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
6.1在所述的煉焦煤的第2出口和錘式破碎機的破碎室之間,設置有煉焦煤的篩分分流室。
7.如權利要求4、5或6所述的實現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煉焦煤調濕的方法的錘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
7.1在所述的破碎室內設置了防止粒度>3毫米的顆粒逸出的篩網、篦子或者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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