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熱回收利用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221505.7 | 申請日: | 2011-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43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0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劉鎮(zhèn)平;張海均;張建剛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蘭州藍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2 | 分類號: | C10B53/02;C10B57/00;C10B5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富邦專利事務(wù)所有限責任公司 11014 | 代理人: | 蔡志勇 |
| 地址: | 730060 甘肅*** | 國省代碼: | 甘肅;6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一種熱能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驟:
炭化爐(1)在開車時,首先啟動鼓風機(9),同時關(guān)閉煙氣出口閥(8),煙氣停止從焚燒爐頂部煙囪(3)排除,然后打開燃燒氣體入口阻尼器(7),讓可燃氣體進入補充燃燒單元(6)后充分燃燒,用電動鼓風機(9)補進空氣與煙氣充分混合后,通過管道將煙氣用引風機(2)送到干燥器(4),干燥生產(chǎn)所需原料木塊。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氣體傳遞單元是將煙氣進行分流和輸送裝置。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補充燃燒單元是將木炭裝置焚燒爐未完全燃燒的可燃煙氣進行充分燃燒的裝置。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帶阻尼器燃燒氣體入口單元是控制煙氣進入補充燃燒單元的控制裝置。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帶滑動擋板的煙氣出口單元是控制煙氣直接進入大氣的控制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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