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19971.1 | 申請日: | 2011-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422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9 |
| 發明(設計)人: | 車俊鎬;車承權;具俊模;李良起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R13/08 | 分類號: | B60R1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王錦陽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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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李艙 自動 返回 結構 | ||
1.一種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包括:
引導部分,所述引導部分朝向車輛車體的后部形成在行李側飾板上;以及
增強板,所述增強板能夠移動地安裝在所述引導部分中,以拉出纏繞在隔幕外殼上的隔幕,所述隔幕外殼設置在所述行李側飾板中;
其中所述引導部分包括:
引導凹槽,所述引導凹槽朝向車輛車體的后部形成在所述行李側飾板上,并且該引導凹槽能夠滑動地將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接收在其中,以朝向所述車輛車體的后部引導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其中所述引導凹槽具有上表面和下表面;
移動凹槽,所述移動凹槽形成為從所述引導凹槽的下表面和上表面的端部以預定距離朝向所述車輛車體的上部進行連接,以沿著所述移動凹槽朝向所述車輛車體的上部引導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以及
鎖定突出部,所述鎖定突出部形成在連接所述移動凹槽和所述引導凹槽的上表面的上連接部分上,并且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選擇性地插入并固定至所述鎖定突出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所述端部部分包括上腿部和下腿部,鎖定凹槽形成在所述上腿部和所述下腿部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所述端部部分的上腿部選擇性地接合在所述鎖定突出部和所述移動凹槽的內表面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在所述鎖定突出部插入并固定至所述鎖定凹槽時,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的質心形成為從所述鎖定突出部的質心向上偏移。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所述鎖定突出部形成為以預定角度朝向所述車輛車體的下部傾斜地凸出,并且該鎖定突出部選擇性地插入并固定至形成在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上的鎖定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在所述鎖定突出部插入并固定至所述鎖定凹槽時,所述鎖定凹槽的上表面基本上以與所述鎖定突出部的傾斜角度相同的傾斜角度傾斜地形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在所述移動凹槽的上部分上,上支撐部分形成至所述移動凹槽,以將所述鎖定突出部和所述鎖定凹槽基本上定位在相同的線上,以支撐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連接所述移動凹槽和所述引導凹槽的下表面的下連接部分具有形成在所述下連接部分上的下支撐部分,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選擇性地鎖定在所述下支撐部分中,并且
所述下支撐部分是沿著所述鎖定突出部的豎直線形成的。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所述下支撐部分和所述鎖定突出部之間的距離設置為等于或者大于所述增強板的端部部分的縱向長度。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所述引導凹槽在朝向所述車輛車體的后部形成曲線時,所述引導凹槽形成為朝向所述車輛車體的后部彎曲。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連接至所述引導凹槽的所述下支撐部分的傾斜表面的傾斜角度b°設置為大于所述鎖定突出部的傾斜角度a°。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連接至所述下支撐部分的所述移動凹槽的傾斜表面的傾斜角度c°設置為大于所述下支撐部分的傾斜表面的傾斜角度b°。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艙隔幕的自動返回結構,其中圍繞所述鎖定突出部從所述上支撐部分到所述下支撐部分的傾斜角度d°設置為大于連接至所述下支撐單元的所述移動凹槽的傾斜表面的傾斜角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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