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及相應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13014.8 | 申請日: | 2011-07-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468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高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達德克奧地利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00 | 分類號: | G06F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宋鶴 |
| 地址: | 奧地利*** | 國省代碼: | 奧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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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軟件 程序 合法 拷貝 替換 非法 方法 相應 系統 | ||
1.一種用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包括:
從第一軟件程序的特性確定元數據,所述第一軟件程序被存儲在一計算機的存儲介質上;
如果所述元數據不與所述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的元數據相對應,則從第一服務器向所述計算機發送補丁;
通過用所述補丁的代碼成分替換所述第一軟件程序的至少一部分來生成第二軟件程序;
在所述第二軟件程序啟動時顯示圖形用戶界面;
請求認證令牌;
從第二服務器獲得所述認證令牌;
驗證所述認證令牌;并且
如果所述認證令牌被驗證沒有問題,則將所述第二軟件程序標記為合法拷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元數據發送到所述第一服務器;并且
將所述元數據與所述第一服務器中的所述合法拷貝的元數據進行比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元數據與所述第一服務器中一個或多個已知的非法拷貝的元數據進行比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元數據與所述計算機中的所述合法拷貝的元數據進行比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其中,所述補丁包括:
第一補丁成分,該第一補丁成分用于替換非法拷貝中的至少一部分,這部分導致了所述元數據不與所述合法拷貝中的元數據相對應;以及
第二補丁成分,該第二補丁成分提供所述圖形用戶界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其中,所述軟件程序的非法拷貝包括表示所述圖形用戶界面的代碼成分,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軟件程序被起動時,利用所述補丁的代碼成分激活所述圖形用戶界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其中,所述元數據是通過所述軟件程序的非法拷貝確定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其中,所述元數據是通過第三軟件程序確定的。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還包括:
如果所述元數據不與所述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的元數據相對應,則請求是否應當下載所述第一軟件程序的更新;并且
如果已經接受下載所述更新,則從所述第一服務器向所述計算機發送所述補丁,并且執行生成所述第二軟件程序的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其中,所述元數據是所述第一軟件程序的可執行文件的哈希數據。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其中,所述圖形用戶界面在所述軟件程序已經被使用了一段預定時間之后才被顯示。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替換非法拷貝的方法,還包括:
在運行所述非法拷貝的同時存儲已經獲得的用戶數據;以及
當運行所述合法拷貝時允許使用所述用戶數據。
13.一種用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替換非法拷貝的系統,包括:
補丁,該補丁包括代碼成分,該補丁適用于替換在一計算機上的所述軟件程序的非法拷貝的至少一部分并且適用于激活圖形用戶界面在所述計算機上的顯示;
第一服務器,該第一服務器適用于在從存儲在所述計算機上的第一軟件程序的特性確定出的元數據被識別為不與所述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的元數據相對應之后,向所述計算機發送所述補丁;以及
第二服務器,該第二服務器適用于在從所述計算機接收到對于認證令牌的請求時向所述計算機發送所述認證令牌,所述請求是通過所述圖形用戶界面發起的。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軟件程序的合法拷貝替換非法拷貝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服務器還適用于將所述第一軟件程序的元數據與所述合法拷貝的元數據進行比較。
15.一種存儲在非暫時介質上的軟件補丁,該軟件補丁包括代碼成分,所述軟件補丁適用于:
替換在一計算機上的一軟件程序的非法拷貝的至少一部分;
在從存儲在所述計算機上的第一軟件程序的特性確定出的元數據不與所述軟件程序的合法版本的元數據相對應之后,當所述軟件補丁被存儲在所述計算機上并被啟動時,激活圖形用戶界面在所述計算機上的顯示;
請求認證令牌;
從服務器獲得所述認證令牌;
驗證所述認證令牌;并且
如果所述認證令牌被驗證沒有問題,則將所述第二軟件程序標記為合法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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