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及其生產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12205.2 | 申請日: | 2011-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177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19 |
| 發明(設計)人: | 吳雙全;郭曉冬;侯曄;馮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鞍山沁玖洲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1/09 | 分類號: | A23L1/09;A23L1/212;A23L1/36;A23L2/39 |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 32207 | 代理人: | 蔣海軍 |
| 地址: | 243000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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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即食 速溶 水果 堅果 組合 食品 及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其特征在于,其凍干之前產品各組分的質量百分比為:水果類40%~50%、堅果類4%~10%、糖類5%~10%、淀粉類5%~10%、果膠0.5%~1%、果味粉0.5%~0.8%、加水30%~40%;凍干后產品各組分的質量百分比為:水果類15%~25%、堅果類20%~30%、糖類15%~30%、淀粉類15%~30%、果膠3%~5%、果味粉2%~5%、水分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果類可為草莓、蘋果、桃、菠蘿、獼猴桃、哈密瓜、芒果、紅棗、葡萄、梨、木瓜、山楂、香蕉、西柚、火龍果、榴蓮、橙子、櫻桃水果的單一項或組合項。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堅果類可為花生、杏仁、榛子、松仁、開心果、瓜子仁、板栗、核桃、黑芝麻、腰果堅果類的單一項或組合項。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糖類可為白砂糖、葡萄糖、果糖、乳糖、木糖醇的單一項或組合項。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淀粉類可為麥芽糊精、玉米淀粉、變性淀粉、馬鈴薯淀粉、木薯淀粉、小麥淀粉、綠豆淀粉、大豆淀粉的單一項或組合項。
6.一種可即食可速溶的水果堅果組合食品的生產方法,其步驟為:
(1)堅果的預處理:堅果類4%~10%,炒熟,切成丁狀或顆粒狀待用;
(2)水果的預處理:水果類40%~50%,切成片狀或丁狀;
(3)糊化:糖類5%~10%、淀粉類5%~10%、果膠0.5%~1%、果味粉0.5%~0.8%,先將粉質充分混合均勻,加水30%~40%,對混合料邊加熱邊攪拌,防止不溶結塊,在溶液達到95℃之前全部加入,達到完全糊化的最佳狀態后停止加熱;
(4)混合裝盤賦形:將步驟(1)、(2)預處理的堅果和水果,同步驟(3)糊化物混合裝盤賦形;
(5)速凍:將步驟(4)中賦形上架后的半成品轉入速凍庫中進行速凍,速凍庫溫度要求為-15℃~-20℃;速凍時間2~3小時;
(6)真空冷凍干燥:速凍后的半成品轉入真空冷凍干燥倉中進行干燥后即得塊狀干品;真空度下降到60?Pa~80?Pa之間,設定溫度曲線,100℃3~5個小時,80℃4~6個小時,70℃3~5個小時,其余時間為65℃保溫,根據當物料的溫度和加熱板設定的溫度保持平衡,說明物料中的冰晶體全部升華沒有相對水分存在,確定出倉時間,升華脫水周期為13小時~20小時;
(7)檢驗包裝:檢驗成品水分含量≤5%,及大腸菌群等微生物指標,判定產品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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