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10925.5 | 申請日: | 2011-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958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30 |
| 發明(設計)人: | 虎銳;崔新安;彭松梓;李春賢;申明周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洛陽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17/04 | 分類號: | B01D17/04;B01J19/10;C10G33/02 |
| 代理公司: | 鄭州中民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10 | 代理人: | 郭中民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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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超聲波 脫水 裝置 | ||
1.一種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包括罐體、封頭、進油口和出油口,其特征在于:罐體內設置有原油分配管和至少兩個超聲破乳室,相鄰兩個超聲破乳室中間設置有兩個與超聲破乳室中心線相對應的超聲換能器,進油口設置在罐體一側的上端,出油口設置在罐體另一側的上端,原油分配管與進油口相連,原油分配管下方設置有加熱器,超聲破乳室沿罐體內部從左向右設置,其設置高度相同,罐體底部設置至少三個出水口,罐體內出油口一側設置有堰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為圓柱形臥式罐體,罐體和封頭之間采用法蘭連接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內設置有兩個超聲破乳室、三個出水口,進油口設置在罐體左側時,第一個出水口設置在進油口與最左邊超聲破乳室之間,第二個出水口設置在兩個超聲破乳室之間,第三個出水口設置在堰板右邊;進油口設置在罐體右側時,第一個出水口設置在進油口與最右邊超聲破乳室之間,第二個出水口設置在兩個超聲破乳室之間,第三個出水口設置在堰板左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罐體材質為碳鋼結構,罐體外層包有保溫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左邊超聲破乳室設置在罐體長度的左1/3處,最右邊超聲破乳室設置在罐體長度的右1/3處。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油口設置在罐體左側時,堰板設置在出油口和最右邊超聲破乳室之間;進油口設置在罐體右側時,堰板設置在出油口和最左邊超聲破乳室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堰板距離出油口200mm~1m。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堰板距離出油口200mm~400m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破乳室的破乳室單個孔通道截面為橢圓形,長軸為短軸長度的2倍。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破乳室的開孔率為30~40%。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換能器采用從上部吊掛的方式安裝于兩個超聲破乳室之間,兩個超聲破乳室中間的超聲換能器設置方向相反,超聲換能器開口與超聲破乳室相對,兩個超聲換能器之間的距離為500~800mm,超聲換能器與相應超聲破乳室之間的距離為300~800mm。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換能器開口為喇叭形、方形或圓形。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12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換能器開口為喇叭形。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換能器為壓電陶瓷超聲波換能器或磁致伸縮超聲波換能器;換能器的發生軸線與油品主流動方向同軸。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堰板高度與超聲破乳室上部齊平。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器為蛇形管。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破乳脫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破乳室用支撐板固定在罐體上,支撐板為弓形扇面,高度為罐體高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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