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10500.4 | 申請日: | 2011-07-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178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18 |
| 發明(設計)人: | 范冰冰;郭煥煥;陳德良;王海龍;李劍;張銳;盧紅霞;許紅亮;楊道媛;張昕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9K3/14 | 分類號: | C09K3/14 |
| 代理公司: | 鄭州聯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田小伍 |
| 地址: | 450001 河南省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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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干粉 分層 包裹 法制 玻璃 立方 氮化 工藝 | ||
1.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a)、在立方氮化硼表面包裹松香外層;
(b)、然后依次與玻璃粉、鋁粉混合;
(c)、最后燒結,即得立方氮化硼表面包裹鋁-玻璃復合涂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a)的具體過程如下:
(a1)、將松香溶解于乙醇中,制備松香的乙醇溶液;
(a2)、將立方氮化硼與松香的乙醇溶液混勻后,常溫干燥,然后過篩,篩下物為松香外層包裹的立方氮化硼。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立方氮化硼為120~140目,松香為200~300目;所述松香、立方氮化硼、乙醇的質量體積配比為:松香?8~12g、立方氮化硼?180~280cts、乙醇?12ml;過80~100目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b)的具體過程如下:
(b1)、取玻璃粉,與步驟(a)得到的松香外層包裹的立方氮化硼混勻,使玻璃粉包裹在立方氮化硼的松香外層;
(b2)、取鋁粉,與步驟(b1)得到的包裹有玻璃粉外層、松香外層的立方氮化硼混勻,使鋁粉包裹在立方氮化硼的玻璃粉外層。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玻璃粉、鋁粉為280~320目;以質量比計,玻璃粉:鋁粉:松香外層包裹的立方氮化硼=(0.02~0.07):(0.30~0.90):1.0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c)的具體過程如下:
(c1)、將步驟(b)得到的包裹有鋁粉外層、玻璃粉外層、松香外層的立方氮化硼于700~800℃下燒結保溫1~4h;
(c2)、冷卻至室溫,取出樣品,過篩,即得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過80~100目篩。
8.如權利要求1~7之任意一項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用玻璃粉在使用前經過預處理,其具體過程為:將玻璃粉干磨后,在1200~1400℃下熔融1~3h,常溫水淬冷,干燥,再經破碎并干磨,過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干粉分層包裹法制備鋁-玻璃涂覆立方氮化硼的工藝,其特征在于玻璃粉預處理中:過280~320目篩,干燥溫度為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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