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將道路廢棄無機穩定材料再生用于混凝土中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10256.1 | 申請日: | 2011-07-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207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馬士玉;董文潔;王學剛;王雨來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黃河路橋工程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0 | 分類號: | C04B28/00;C04B18/16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37218 | 代理人: | 李桂存 |
| 地址: | 250002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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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道路 廢棄 無機 穩定 材料 再生 用于 混凝土 中的 方法 | ||
1.一種將道路廢棄無機穩定材料再生用于混凝土中的方法,其特征是路面破除后回收的水泥穩定碎石路面層和二灰層經顎式破碎機破碎后在分級篩上進行分級篩選得到等級配碎石,按一定的重量配比將等級配碎石與水泥、水、核殼膠乳和納米核殼橡膠粒子混合均勻,得到不同型號的混凝土;
所述核殼膠乳為玻璃化轉變溫度為20℃、固含量為50±2%、pH為9.0-9.5、聚合度為1700-2000的丙烯酸核殼膠乳;
所述納米核殼橡膠粒子粒徑大小為300-800nm,其中400-600nm的粒子占總體積的6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中還含有河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等級配碎石與水泥、水、核殼膠乳和納米核殼橡膠粒子的重量配比為1263-1820:330-360:160-180:1.65-1.8:4.95-5.4,其中核殼膠乳和納米核殼橡膠粒子分別占水泥重量的0.5%和1.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等級配碎石與水泥、水、河砂、核殼膠乳和納米核殼橡膠粒子的重量配比為1263-1820:330-360:160-180:332:1.65-1.8:4.95-5.4,其中核殼膠乳和納米核殼橡膠粒子分別占水泥重量的0.5%和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等級配碎石的粒徑范圍為26mm-31.5mm、10mm-26mm、5mm-10mm、5mm以下,或者大于25mm、5mm-25mm、小于5mm的連續級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5mm-25mm碎石、小于5mm碎石的重量配比為103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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