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03583.4 | 申請日: | 2011-07-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197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周治平;黃志邦;張楠;李馨;王小平;王燕;黃秋菊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經濟特區聯誼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B09B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譚志強 |
| 地址: | 519000 廣東省珠海市前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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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城市生活 垃圾 綜合 處理 系統 | ||
1.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前處理單元(1)、垃圾裂解單元(2)、后處理單元(3)和垃圾滲濾液處理單元(4),所述垃圾裂解單元(2)包括進料裝置(21)和裂解爐(22),裂解爐(22)設置有加熱裝置,后處理單元(3)包括氣固分離器(31)、冷凝裝置(32)、可燃氣處理裝置(33)、生物質油儲存裝置(34)以及碳粉收集處理裝置(35),前處理單元(1)的輸出端經進料裝置(21)連接到裂解爐(22)內,裂解爐(22)和氣固分離器(31)的碳粉輸出端與碳粉收集處理裝置(35)連接,裂解爐(22)的氣體輸出端依次通過氣固分離器(31)、冷凝裝置(32)后連接到可燃氣處理裝置(33),可燃氣處理裝置(33)的輸出端與加熱裝置相連,生物質油儲存裝置(34)的輸入端與冷凝裝置(32)連接,垃圾滲濾液處理單元(4)的輸入端與前處理單元(1)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處理單元(1)包括垃圾存儲倉(11)和垃圾篩分系統(12),垃圾存儲倉(11)內的生活垃圾經過垃圾篩分系統(12)后區分為可裂解物料和不可裂解物料,可裂解物料通過進料裝置(21)進入裂解爐(22),不可裂解物料另行處理,垃圾存儲倉(11)的滲濾液輸出到垃圾滲濾液處理單元(4)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氣處理裝置(33)包括氣體凈化器(331)和氣體儲存器(332),冷凝裝置(32)處理后的氣體通過氣體凈化器(331)后輸出到氣體儲存器(332)中,氣體凈化器(331)和氣體儲存器(332)分別設置有向加熱裝置輸出的供氣回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粉收集處理裝置(35)包括碳粉篩分裝置(351)和碳粉儲存裝置(352),碳粉收集處理裝置(35)接收的碳粉通過碳粉篩分裝置(351)后輸出到碳粉儲存裝置(352)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滲濾液處理單元(4)包括滲濾液池(41)和吸收除臭塔(42),滲濾液池(41)接收前處理單元(1)產生的滲濾液,滲濾液池(41)的輸出端與吸收除臭塔(42)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滲濾液池(41)中設置有第一中空管道,所述加熱裝置所輸出的廢氣通入到第一中空管道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綜合處理系統還包括一鍋爐(5),鍋爐(5)中設置有第二中空管道,所述加熱裝置所輸出的廢氣部分通入到第二中空管道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裂解爐(22)的氣體輸出端和氣固分離器(31)之間設置有水封裝置(6)。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裝置(21)包括一壓縮室,垃圾經壓縮室壓縮后投入到裂解爐(22)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室設置有導水孔,壓縮室通過導水孔與垃圾滲濾液處理單元(4)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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