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經紀進行的云計算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90645.2 | 申請日: | 2011-07-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161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V.德里森;P.埃伯萊因 | 申請(專利權)人: | SAP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邵亞麗 |
| 地址: | 德國瓦***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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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經紀 進行 計算 結構 | ||
1.一種方法,包括:
由云經紀從多個云管理設施中的一個接收對處理資源的請求,多個云管理設施中的每個相應于多個云中的一個,所述云經紀選擇性地使能對所述多個云的訪問,所述多個云各自包括隔離的計算環境,該計算環境具有用于運行任務的至少一個服務器和附著于所述至少一個服務器的用于數據持久化的數據存儲器,所述云管理設施選擇性地開始和停止由相應的云運行的服務;
由云經紀識別耦接到該云經紀的多個云中的哪些具有滿足所述請求的處理能力;以及
由云經紀使能對于經識別具有滿足所述請求的能力的云中的至少一個的訪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由所述云經紀進行的識別還基于耦接到所述云經紀的多個云中的哪些滿足預定義的合格標準。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由所述云管理設施中的第一個確定它的關聯云不具有足夠的處理能力;以及
由該第一云管理設施發送所述請求到所述云經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指定用以滿足所述請求的、對于云可用的中央處理單元的數量和/或所述請求指定用以滿足所述請求的、多個可用的云硬件配置中的一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指定用以滿足所述請求的地理位置和/或自云的地理點的相對距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指定用以滿足所述請求的時間段。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指定用以滿足所述請求的優先級。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識別所述多個云中的哪些具有處理能力是基于在所述請求指定可用能力之前的所述云管理設施的報告的。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響應于所述請求由所述云經紀輪詢每個云管理設施以確定處理能力等級;以及
其中所述識別所述多個云中的哪些具有處理能力是基于該輪詢的。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由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在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上消費處理資源;以及
當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停止消費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的處理資源時,該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向所述云經紀發送通知。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在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停止對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的處理資源的消費之后,當相應的云具有釋放的能力時,由滿足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向所述云經紀發送報告。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能對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的訪問包括:
由相應于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的云管理設施向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對于所述請求指定相應的云中的總體處理能力的一部分。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云經紀監控由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利用的處理能力并且開出與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相關聯的賬單。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個云管理設施包括存儲在相應持久化設備內的數據,并且其中做出所述請求的云管理設施在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上執行任務并且將存儲在其持久化設備中的數據復制到所述至少一個經識別的云的相應持久化設備中。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用于預留處理能力達特定時間段。
16.一種產品,包括:
非暫時性存儲在計算機可讀介質上的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當由計算機運行所述指令時導致計算機執行包括下述的操作:
由云經紀接收對處理資源的請求,所述云經紀選擇性地使能對所述云的訪問,所述云各自具有相關聯的云管理設施并且包括隔離的計算環境,該計算環境具有用于運行任務的至少一個服務器和附著于所述至少一個服務器的用于數據持久化的數據存儲器,所述云管理設施選擇性地開始和停止由相應的云運行的服務;
由所述云經紀識別耦接到該云經紀的多個云中的哪些具有滿足所述請求的處理能力并且滿足預定義標準;以及
由云經紀使能對于經識別的具有滿足請求的能力并且滿足所述預定義標準的云中的至少一個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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