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原稿傳送方法以及圖像讀取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84216.4 | 申請日: | 2011-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721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14 |
| 發明(設計)人: | 得津晃均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東芝泰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H5/06 | 分類號: | B65H5/06;B65H3/06;B65H29/20;B65H29/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原稿 傳送 裝置 方法 以及 圖像 讀取 | ||
1.一種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包括:
原稿托盤,裝載原稿;
第1傳送部,反轉從上述原稿托盤供給的原稿的正反面并從第1方向傳送至讀取部;
第2傳送部,從與第1方向相反的第2方向將從所述原稿托盤供給的原稿傳送至所述讀取部,并反轉通過所述讀取部的原稿的正反面而從所述第1方向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第1柵門,進行分配,使得讀取所述原稿的單面的圖像時向所述第1傳送部傳送所述原稿,在讀取所述原稿的雙面的圖像時向所述第2傳送部傳送所述原稿;以及
排紙托盤,排出從所述第1方向傳送至所述讀取部后的所述原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第1傳送部包括:將所述原稿從所述第1方向導向所述讀取部的第1傳送路;以及配置在所述第1傳送路的中間部并向所述讀取部傳送所述原稿的第1中間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第2傳送部包括:使所述原稿通過所述第1傳送部的內側從所述第2方向導向所述讀取部的內側路徑;將通過了所述讀取部的原稿通過所述第1傳送部的外側而反轉正反面從所述第1方向導向所述讀取部的外側路徑;以及分別配置在所述內側路徑和所述外側路徑上而向所述讀取部傳送所述原稿的第2中間輥和第3中間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其中,
在所述第1傳送部的出口部分和所述內側路徑的出口部分具有第2柵門,所述第2柵門進行分配,使得所述原稿排出至所述排紙托盤或通過所述內側路徑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第3中間輥排出來自所述第1傳送部的原稿并改變旋轉方向,以向所述讀取部傳送來自所述內側路徑的原稿。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外側路徑的出口在所述第1傳送部中途與其合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自動原稿傳送裝置包括從所述原稿托盤取出所述原稿的給紙托盤以及對齊來自所述給紙托盤的所述原稿的前端的對位輥,并在所述對位輥的出口設置有所述第1柵門。
8.一種原稿傳送方法,包括:
通過第1傳送部反轉從原稿托盤供給的原稿的正反面并從第1方向傳送至讀取部;
通過第2傳送部從與第1方向相反的第2方向將所述原稿托盤供給的原稿傳送至所述讀取部,并反轉通過所述讀取部的原稿的正反面而從所述第1方向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通過第1柵門進行分配,使得在讀取所述原稿的單面圖像時將所述原稿傳送至所述第1傳送部,而在讀取所述原稿的雙面圖像時將所述原稿傳送至所述第2傳送部;以及
將從所述第1方向傳送至所述讀取部后的所述原稿排出至排紙托盤。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原稿傳送方法,其中,
所述第1傳送部通過第1傳送路反轉所述原稿的正反面并從所述第1方向導向所述讀取部;
通過配置在所述第1傳送路的中間部的第1中間輥將所述原稿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原稿傳送方法,其中,
所述第2傳送部利用內側路徑將所述原稿通過所述第1傳送部的內側從所述第2方向導向所述讀取部,而利用外側路徑將通過了所述讀取部的原稿通過所述第1傳送部的外側而反轉正反面從所述第1方向導向所述讀取部,
并通過分別配置在所述內側路徑及所述外側路徑上的第2中間輥和第3中間輥將所述原稿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原稿傳送方法,其中,
在所述第1傳送部的出口部分和所述內側路徑的出口部分配備第2柵門,通過所述第2柵門進行分配,使得所述原稿排出至所述排紙托盤或通過所述內側路徑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原稿傳送方法,其中,
所述第3中間輥排出來自所述第1傳送部的原稿,并通過改變旋轉方向將來自所述內側路徑的原稿傳送至所述讀取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原稿傳送方法,其中,
所述第2傳送部的所述外側路徑的出口在所述第1傳送部中途與其合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東芝;東芝泰格有限公司,未經株式會社東芝;東芝泰格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184216.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