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入式滅蚊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82205.2 | 申請日: | 2011-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453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莫凡;鄧建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靜安區第二中心小學 |
| 主分類號: | A01M1/08 | 分類號: | A01M1/08;A01M1/2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04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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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入 滅蚊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滅蚊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吸入式滅蚊器。
背景技術
每到夏天,擾人的蚊子就會讓人寢食難安,屋內的墻角、天花板、床底和座椅背后等地都是蚊子最喜歡躲藏的地方,而利用機械拍打的方式進行捕殺將會非常困難。對于室外的綠化帶來說,蚊蟲的數量顯得更多,由于捕殺的困難性,人們通常放棄對這些戶外蚊蟲的捕殺。
對于一些紫外線滅蚊燈來說,其捕殺的前提在于蚊蟲的自投羅網,因而整體效果不是很好。而一些化學性的噴劑則僅是起著干擾蚊蟲習性的作用,對殺滅蚊蟲沒有實質性的幫助。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捕殺效果好、滅蚊徹底、適用場合廣泛的吸入式滅蚊器。
其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施。
一種吸入式滅蚊器,包括吸頭、抽風機以及連接吸頭和抽風機的吸管,所述吸頭包括一敞開式喇叭口,所述敞開式喇叭口內設有金屬電網,所述金屬電網的內側設有紫外線誘蚊燈。
作為本技術方案的優選實施例之一,所述抽風機為吸塵器。
作為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吸頭與所述吸管螺紋連接。
也作為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抽風機具有一充電電源。
還作為本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金屬電網設于所述敞開式喇叭口距離開口一側的三分之一處。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吸入式滅蚊器,借助于抽風機產生的氣流以及紫外線誘蚊燈的吸引,將吸入的蚊蟲電死在金屬電網上,進而達到了快速殺死蚊蟲的效果。具有廣泛的使用場合和較高的捕殺效率。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一詳細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00——滅蚊管嘴??110——吸入式喇叭口??120——金屬電蚊網130——接口??200——吸塵器??210——管道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免受蚊蟲的困擾,設計了如圖1所示的吸入式滅蚊器,實現了誘蚊、吸蚊和電蚊的三位一體,在室內室外都能進行高效的滅蚊。
吸入式喇叭口110、金屬電蚊網120及電蚊網內的一個小型紫外線誘蚊燈組成的滅蚊管嘴100,并有一根管道210可和吸塵器200連接。吸入式喇叭口110是一個可以更換的吸塵器管嘴。平時的吸塵器可以用來吸塵;一旦需要滅蚊時,可以及時更換電蚊管嘴100,通過螺紋接口130實現兩者的連接,借助吸塵器強大的吸力,進行滅蚊。
該吸入式滅蚊器主要是利用微型紫外線燈誘蚊、強大的吸力吸蚊并借助于金屬電蚊網120將蚊蟲電擊致死。在管嘴喇叭口外側的三分之一處還有一道金屬網絲(即金屬電蚊網120),蚊蟲一旦觸碰到這個電蚊過濾網,就會造成電流短路,即會被電流擊斃。
經試用,不但能捕殺飛著的蚊子,也能利用吸塵器的延長管、捕殺高空在飛的和停在墻上、死角和床底下的蚊子。如借助一個具有充電電源的手提式充電的吸氣機,就可以不用插電,在室外也能夠直接滅蚊。這樣更便于攜帶,更容易捕獲室外較多的蚊蠅。成為室內外都可使用的滅蚊器。
該吸入式誘蚊滅蚊器的吸頭部分可以直接作為吸塵器的附件進行開發利用,配套生產。有利于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具有廣泛的使用場合和較高的蚊蟲捕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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