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化學機械拋光液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78411.6 | 申請日: | 2011-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509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 發明(設計)人: | 何華鋒;王晨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集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9G1/02 | 分類號: | C09G1/02;C23F4/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 31246 | 代理人: | 李佳銘 |
| 地址: | 201201 上海市浦東新區華東路***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化學 機械拋光 | ||
1.一種化學機械拋光液,包含:水、比表面積范圍為120~300m2/g的研磨劑、質量百分比為0.1~0.2%的能產生銀離子的化合物、質量百分比為0.1~0.3%能產生硫酸根離子的化合物和過氧化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表面積范圍為120~300m2/g的研磨劑選用SiO2。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劑質量百分比為0.1~1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劑質量百分比為0.5~6%。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能產生銀離子的化合物為硫酸銀、硝酸銀、氟化銀和/或高氯酸銀的可溶性銀鹽。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能產生硫酸根離子的化合物為硫酸鹽。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硫酸鹽為非金屬硫酸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金屬硫酸鹽為硫酸銨。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氧化物為過氧化氫。
10.如權利要求1或9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氧化物質量百分比為0.1~5%。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氧化物質量百分比為1~2%。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學機械拋光液還包含pH調節劑。
13.如權利要求1或12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學機械拋光液的pH值為0.5~5。
14.如權利要求1-13任一項所述的化學機械拋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學機械拋光液用于拋光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安集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未經安集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178411.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治療中風的中藥方
- 下一篇:車門鎖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