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推式割草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65908.4 | 申請日: | 2011-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829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伊藤亮介;伊福泰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牧田 |
| 主分類號: | A01D34/68 | 分類號: | A01D34/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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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推式 割草機 | ||
1.一種手推式割草機,其特征在于,
該手推式割草機包括:
主體,其能在地面上移動;
刀片,其設置在主體上;
高度調節桿,其設置在主體上;
高度調節機構,其用于根據高度調節桿的位置來改變刀片相對于地面的高度,
高度調節桿包括:
支柱部,其自主體突出;
把持部,其固定在支柱部上;
鎖定構件,其設置于把持部,且能在鎖定位置與解鎖位置之間相對于把持部移動,
鎖定構件在位于鎖定位置的情況下禁止高度調節桿移動,在位于解鎖位置的情況下容許高度調節桿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式割草機,其特征在于,
鎖定構件包括:
基部,其由高度調節桿的把持部支承;
延伸部,其自基部延伸,并且在鎖定構件位于鎖定位置時,該延伸部的一部分與主體卡合,
當在鎖定構件位于鎖定位置的狀態下操作高度調節桿時,延伸部的比上述與主體卡合的部分靠頂端側的部分由高度調節桿的支柱部支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式割草機,其特征在于,
鎖定構件包括:
基部,其由高度調節桿的把持部支承;
延伸部,其自基部延伸,并且在鎖定構件位于鎖定位置時,該延伸部的一部分與主體卡合,
在高度調節桿的支柱部上形成有孔;
在鎖定構件位于鎖定位置時,延伸部的比上述與主體卡合的部分靠頂端側的部分位于上述孔的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推式割草機,其特征在于,
該手推式割草機還具有向鎖定位置對鎖定構件施加作用力的彈簧;
鎖定構件具有按鈕部,當鎖定構件位于鎖定位置時,該按鈕部自把持部突出;
在按壓按鈕部時,鎖定構件移動到解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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