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遮蓬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53492.4 | 申請日: | 2011-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125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M·文辛;D·霍爾克;G·舍特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施米茨-工廠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0/06 | 分類號: | E04F10/06;G03B29/00;G03B21/58;H04R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德國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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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遮蓬 | ||
1.一種遮蓬,所述遮蓬包括
基座部分(1),所述基座部分(1)能附接至建筑物部分,
織物軸(8),所述織物軸(8)安裝成能轉動,以及
遮蓬織物(7),所述遮蓬織物(7)能被收回和打開并且能被卷繞至所述織物軸(8)上和從該織物軸上展開,
其特征在于,
設有發聲系統(9),所述發聲系統(9)具有驅動控制器(10)和至少一個聲音致動器(11、12),所述至少一個聲音致動器由所述驅動控制器激活并連接至遮蓬部件(6),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聲音致動器(11、12)致使所述遮蓬部件(6)執行規定的振動以發出聲音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設有多個聲音致動器(11、12)以作用在至少一個遮蓬部件(6)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蓬的形式為遮蓬外殼(1)的基座部分、遮蓬織物(7)和外伸廓架(6)中的至少一者連接至聲音致動器(11,1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能通過有線通信路徑和無線通信路徑(16)的至少一者為所述驅動控制器(10)提供模擬式聲音控制信號和數字式的聲音控制信號的至少一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能通過有線通信路徑和無線通信路徑(16)的至少一者來為所述驅動控制器(10)提供音樂控制信號和語音控制信號的至少一者。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多個聲音致動器(11、12)被連接至多個遮蓬部件(6、13、14)以使所述多個遮蓬部件一起發出立體聲信號和環繞聲信號中的一者。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蓬設置有圖像投影表面(19)。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投影表面由從所述遮蓬的外伸廓架(6)垂下的屏幕元件(19)構成。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元件(19)能借助所述外伸廓架(6)中的卷軸(20)被收回和展開。
10.特別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遮蓬中集成一投影裝置(21)。
11.至少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裝置是集成到所述遮蓬外殼(1)中的投影儀(21)。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蓬,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聲音致動器(11、12)致使所述遮蓬部件(6)執行規定的振動以發出音樂信號和語音信號的至少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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