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和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53210.0 | 申請日: | 2011-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020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張李影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李影 |
| 主分類號: | H04L12/58 | 分類號: | 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施浩 |
| 地址: | 201101 上海市閔***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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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實現 不同 種類 即時 通信 工具 互通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包括:
步驟1:架設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支持多種不同的即時通信工具;
步驟2:第一用戶在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注冊用戶名和自己的即時通信工具的種類和帳號;
步驟3:所述第一用戶用注冊的所述即時通信工具和所述帳號與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通信,指定作為通信對方的第二用戶在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的用戶名或者所述第二用戶的即時通信工具的種類和帳號;
步驟4: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通知所述第二用戶有關所述第一用戶的通信請求;
步驟5:所述第二用戶同意所述第一用戶的通信請求,雙方開始通信,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在中間交換和中繼雙方的通信內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包括:
步驟1.1: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申請多個不同種類的即時通信帳號;
步驟1.2: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運行多個不同種類的即時通信客戶端,連接到相應的即時通信服務器,并向自己的用戶提供即時通信交換服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包括:
所述第一用戶在注冊自己的即時通信工具的種類和帳號時,將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提供的該種即時通信服務帳號加為好友或者聯系人,以便使用后續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提供的服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包括:
步驟3.1:所述第一用戶使用注冊的即時通信工具和帳號,與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的與所述第一用戶所使用的所述即時通信工具屬于相同種類的即時通信服務帳號通信;
步驟3.2:所述第一用戶用所述即時通信工具,指定所述第二用戶在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的用戶名或者所述第二用戶的即時通信工具的種類和帳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包括以下兩種情況中的其中一種:
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根據所述第一用戶提供的所述第二用戶的用戶名在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查詢所述第二用戶的即時通信工具的種類和帳號,然后在查詢到的即時通信工具和帳號上將所述第一用戶的通信請求通知給所述第二用戶;
或者
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根據所述第一用戶提供的所述第二用戶的即時通信工具的種類和帳號,在所述第二用戶相應的所述即時通信工具和帳號上將所述第一用戶的通信請求通知給所述第二用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包括:
步驟5.1:所述第一用戶在其第一即時通信工具上輸入通信內容,發送到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的所述第一即時通信工具的服務帳號上;
步驟5.2: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獲取到所述第一用戶在所述第一即時通信工具上發送的通信內容后,將其發送到所述第二用戶的第二即時通信工具上;
步驟5.3:所述第二用戶在所述第二即時通信工具上輸入通信內容,發送到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的所述第二即時通信工具的服務帳號上;
步驟5.4: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獲取到所述第二用戶在所述第二即時通信工具上發送的通信內容后,將其發送到所述第一用戶的所述第一即時通信工具上。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種不同的即時通信工具包括:QQ、MSN、Skype、飛信。
8.一種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系統,包括:
多個客戶端,包括安裝版,網頁版或者手機版,分屬于多種不同的即時通信工具;
多個即時通信服務器,分屬于多種不同的即時通信工具,與其對應的客戶端之間建立通信連接;
即時通信交換中心,其中設置多個對應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的交換和中繼模塊,每一交換和中繼模塊和對應的所述多個即時通信服務器建立通信連接,所述即時通信交換中心在不同種類的即時通信工具的即時通信服務器之間交換和中繼雙方的通信內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實現不同種類即時通信工具互通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種不同的即時通信工具包括:QQ、MSN、Skype、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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