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工具的制動機構選擇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51351.9 | 申請日: | 2011-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359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沼田文年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牧田 |
| 主分類號: | B25F5/00 | 分類號: | B25F5/00;B24B37/00;H02K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栗濤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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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工具 制動 機構 選擇 結構 | ||
1.一種電動工具的制動機構選擇結構,該電動工具具有:電機殼體,其呈筒狀且內部收裝有電機;前罩,其經軸支承板組裝在上述電機殼體的前部,上述電機的輸出軸以能轉動的方式被上述軸支承板支承,其特征在于,
上述電機的輸出軸分為:頂端軸,其以能轉動的方式被上述軸支承板支承;后部軸,其位于上述頂端軸的后部,
上述頂端軸為:第一頂端軸,其以能轉動的方式被第一軸支承板支承,該第一軸支承板與上述電機殼體直接連接;第二頂端軸,其以能轉動的方式被第二軸支承板支承,該第二軸支承板經筒狀間隔部件與上述電機殼體連接,該第二頂端軸在軸線方向上的長度比上述第一頂端軸的長,
且上述制動機構組裝在上述第二軸支承板和上述第二頂端軸上,其中,所述制動機構具有:凸緣板,其固定在該第二頂端軸上;制動部件,其能與上述凸緣板接觸或者分離;加載機構,其向上述凸緣板一側對上述制動部件加載,
采用以下結構能分別選擇上述不具有或者具有上述制動機構的結構,即:選擇不具有所述制動機構的結構時,使上述第一頂端軸與上述后部軸連接并將上述第一軸支承板組裝在上述電機殼體和前罩之間;而選擇具有所述制動機構的結構時,使上述第二頂端軸與上述后部軸連接并將上述第二軸支承板和間隔部件組裝在上述電機殼體和前罩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的制動機構選擇結構,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輸出軸的后部軸上設置有上述電機的冷卻用風扇,在已被組裝到上述電機殼體上的狀態下,在上述間隔部件上設置有與之形成一體的擋板,該擋板能繞到上述冷卻用風扇的后面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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