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造紙黑液堿回收同時制備活性炭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49520.5 | 申請日: | 2011-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639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29 |
| 發明(設計)人: | 葛培錦;陳嘉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輕工業學院 |
| 主分類號: | D21C11/04 | 分類號: | D21C11/04;C01B31/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0353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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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造紙 黑液堿 回收 同時 制備 活性炭 方法 | ||
1.一種造紙黑液堿回收同時制備活性炭的方法:涉及將造紙黑液與麥草粉、棉稈粉、玉米桿 粉混合后,浸漬處理10~30小時后,放入活化爐中,在缺氧狀態下升溫至500~900℃進行 熱解,全程1~4小時,升溫速率為5~20℃/min;活化產物用蒸餾水漂洗、干燥后即得到活 性炭;漂洗液中堿既可回收利用,經苛化后,可作為制漿用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關鍵技術是用造紙黑液與麥草粉、棉稈粉、玉米桿粉混合后, 浸漬處理10~30小時后,放入活化爐中,在缺氧狀態下升溫至500~900℃進行熱解,全程1~ 4小時,升溫速率為5~20℃/min;活化產物用蒸餾水漂洗、干燥后得到活性炭;漂洗液中堿 回收利用,經苛化后,可作為制漿用堿。本發明是一次碳化、活化法制備活性炭;在碳化、 活化過程中不另加活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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