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及使用其制造碳酸酯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48205.0 | 申請日: | 2011-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274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葉正緯;薛茂霖;時國誠;陳誼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31/06 | 分類號: | B01J31/06;C07D317/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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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納米 承載 催化劑 使用 制造 碳酸 方法 | ||
1.一種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包括:
(a)納米碳材;
(b)接枝于該納米碳材的聚合物,其中該聚合物具有一含磷鹽的重復單元,且該聚合物的數量平均分子量介于1,000~200,00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其中該納米碳材包括單層納米碳管、多層納米碳管、納米碳纖、納米碳球、活性碳、碳黑、或前述的組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其中該接枝于納米碳材的聚合物是以自由基聚合、原子轉移自由基聚合、可逆加成-分裂鏈轉移聚合、開環加成、陰/陽離子聚合或縮合聚合方式或前述的組合方式接枝。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其中該含磷鹽的重復單元具下式1的結構:
其中,R1選自C1-C10烯烴基、C3-C8環烯烴基、C6-C12亞芳基、酯基、與磷鍵結的碳原子經雜原子取代的C3-C8環烯烴基或C6-C12亞芳基、經鹵素原子取代的C6-C12亞芳基、稠合的C6-C12亞芳基、碳上的氫經C6-C12芳香基取代的稠合的C6-C12亞芳基、或以環烯烴為配基的金屬絡合物,其中該金屬絡合物的一環烯烴與該聚合物的主鏈及磷鍵結;
R2、R3與R4獨立地選自C1-C10烷基、C3-C8環烷基或C6-C10芳香基;
P表示磷;
X為鹵素;以及
n為大于1小于1500的整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其中該聚合物還包括一惰性重復單元。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其中該惰性重復單元是由聚合性乙烯系單體所構成。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其中該惰性重復單元具有下式2結構:
其中,R5與R6獨立地選自氫、酯基、C1-C10烷基、C2-C8烯烴、C3-C8環烷基、4元至8元雜環烷基或C6-C10芳香基;
R7是氫或C1-C10烷基;以及
m為大于0小于1500的整數。
8.一種碳酸酯的制造方法,包括:
在權利要求1所述催化劑存在下,進行環氧化合物與二氧化碳的環加成反應,以形成一碳酸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碳酸酯的制造方法,其中該環加成反應于150atm以下的壓力下進行。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碳酸酯的制造方法,其中該環加成反應于200℃以下進行。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碳酸酯的制造方法,其中該納米碳材承載型催化劑的添加量占該環氧化合物的總添加重量的1%以上。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碳酸酯的制造方法,其中還包括過濾該環加成反應所得的產物以回收該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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