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背光單元和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47859.1 | 申請日: | 2011-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87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李貞浩;金昉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LG伊諾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17/10;F21V13/00;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陸弋;王偉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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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背光 單元 顯示裝置 | ||
1.一種背光單元,包括:
發光器件;
導光板,所述導光板用于引導從所述發光器件照射的光;
光學片,所述光學片布置在所述導光板的前表面上;
底座,所述底座布置在所述導光板下方;
模具框架,所述模具框架布置在所述光學片的前表面上;以及
防接觸突起,所述防接觸突起布置在所述底座和所述模具框架之間,所述防接觸突起使所述模具框架與所述光學片的前表面及所述導光板間隔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底座包括底部本體和布置在所述底部本體的邊緣處的側壁結構,所述底部本體平行于所述導光板,所述側壁結構平行于所述導光板的側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布置在所述側壁結構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布置在所述側壁結構的上表面處。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模具框架包括:豎直部,所述豎直部接觸所述側壁結構;和上緣部,所述上緣部從所述豎直部延伸,所述上緣部包圍所述光學片的前表面的邊緣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接觸所述上緣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模具框架包括防接觸突起插入凹槽,所述防接觸突起插入凹槽布置在所述上緣部的內表面中的與所述防接觸突起相對應的位置,以與所述防接觸突起聯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與所述底座一體地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布置在不與所述發光器件對應的區域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具有點的形狀。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還包括反射片,所述反射片布置在所述導光板和所述底座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模具框架和所述反射片之間的距離是0.5mm或更小。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其中,所述防接觸突起的上端定位成高于所述導光板。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單元,還包括托架,所述托架附接到所述底座,從而所述發光器件固定到所述托架。
15.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背光單元;以及
液晶面板,所述液晶面板布置在所述背光單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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