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裝置以及串聯混合動力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32886.1 | 申請日: | 2011-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596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30 |
| 發明(設計)人: | 付明勇;湯新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10/06 | 分類號: | B60W10/06;B60W10/08;B60W10/26;B60W2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羅建民;鄧伯英 |
| 地址: | 241006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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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串聯 混合 動力 汽車 能量 控制 方法 裝置 以及 | ||
1.一種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實時計算車輛的整車需求功率;
2)實時判斷計算得到的整車需求功率是否處于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所述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為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與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之間的區域;
3)根據判斷結果來控制發動機和/或電池工作:
31)當整車需求功率處于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時,控制由發動機驅動車輛,并使電池處于非放電狀態;
32)當整車需求功率小于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或者大于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時,根據電池的荷電狀態控制由發動機和/或電池驅動車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1)中,所述電池的非放電狀態包括充電狀態和休眠狀態,根據電池的荷電狀態控制電池處于充電狀態或休眠狀態:
311)如果電池的荷電狀態低于電池荷電狀態下限值,控制由發動機對電池進行充電,電池處于充電狀態;
312)如果電池的荷電狀態等于或高于電池荷電狀態下限值,控制電池處于休眠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11)中,使發動機對電池的充電功率小于或等于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與整車需求功率之差;設定電池荷電狀態上限值,當發動機對電池充電達到所述電池荷電狀態上限值時,控制發動機停止對電池充電,使電池處于休眠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2)中,當整車需求功率小于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時,根據電池的荷電狀態來控制電池是否工作:
321)如果電池的荷電狀態低于電池荷電狀態下限值,控制由發動機對電池進行充電,電池處于充電狀態;
322)如果電池的荷電狀態等于或高于電池荷電狀態下限值,控制由電池驅動車輛。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21)中,使發動機對電池的充電功率滿足: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與整車需求功率之差≤發動機對電池的充電功率≤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與整車需求功率之差,以使發動機工作在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設定電池荷電狀態上限值,當發動機對電池充電達到所述電池荷電狀態上限值時,控制發動機關閉,由電池驅動車輛。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2)中,當整車需求功率大于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時,根據電池的荷電狀態來控制電池是否工作:
323)如果電池的荷電狀態低于電池荷電狀態下限值,控制由發動機驅動車輛,使電池處于休眠狀態;
324)如果電池的荷電狀態等于或高于電池荷電狀態下限值,控制由發動機和電池共同驅動車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24)中,控制發動機工作在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和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之間,即使發動機工作在經濟工作模式區,剩下的功率由電池提供。
8.一種串聯混合動力汽車能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計算單元、判斷單元、電池荷電狀態監控單元和控制單元,其中:
計算單元,用于實時計算整車需求功率并將計算結果傳送給判斷單元;
判斷單元,用于實時接收計算單元中計算出的整車需求功率并判斷其是否處于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再將判斷結果傳送給控制單元,所述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為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與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之間的區域;
電池荷電狀態監控單元,用于實時監控電池的荷電狀態,并將所監控到的電池荷電狀態信息傳送給控制單元;
控制單元,用于實時接收判斷單元中的判斷結果和電池荷電狀態監控單元中的電池荷電狀態信息,并根據判斷單元中得到的判斷結果來控制由發動機和/或電池工作:當整車需求功率處于發動機的經濟工作模式區時,控制由發動機驅動車輛,使電池處于非放電狀態;當整車需求功率小于發動機的工作下限功率或者大于發動機的工作上限功率時,再根據從電池荷電狀態監控單元得到的電池荷電狀態信息來控制由發動機和/或電池驅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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