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立體顯示方法及立體顯示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122659.0 | 申請日: | 2011-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092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05 |
| 發明(設計)人: | 陳光明;楊福軍;張曉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TCL新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13/00 | 分類號: | H04N13/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國 |
| 地址: | 518067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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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立體 顯示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立體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立體顯示主機從兒童攜帶的立體眼鏡獲取兒童身份信息;
根據所述兒童身份信息修正當前立體圖像視差至成人立體圖像視差的0.9倍或根據所述兒童身份信息將當前立體圖像切換至預先進行視差修正過的兒童觀看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顯示主機從兒童攜帶的立體眼鏡獲取兒童身份信息的方式包括:立體顯示主機通過接收所述立體眼鏡發送的兒童身份識別信號獲取;或者立體顯示主機從所述立體眼鏡攜帶的兒童身份標記獲取。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體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顯示主機接收所述立體眼鏡發送的兒童身份識別信號的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紅外、射頻RF、藍牙、無線網絡傳輸WiFi、頻率調制FM及紫峰ZigBee。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體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眼鏡攜帶的兒童身份標記包括以下至少之一:RFID、預定形狀、預定顏色和預定標記。
5.一種立體顯示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立體顯示主機及立體眼鏡;其中:
所述立體眼鏡包括信息模塊,用于向所述立體顯示主機提供所述兒童身份信息;
所述立體顯示主機包括:
識別模塊,用于從所述立體眼鏡獲取所述兒童身份信息;
保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兒童身份信息修正當前立體圖像視差至成人立體圖像視差的0.9倍或根據所述兒童身份信息將當前立體圖像切換至預先進行視差修正過的兒童觀看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立體顯示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立體眼鏡為主動式立體眼鏡時,所述信息模塊還用于向所述識別模塊發送兒童身份識別信號;所述識別模塊還用于接收所述兒童身份識別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立體顯示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立體眼鏡為被動式立體眼鏡或頭戴式視頻立體眼鏡時,所述信息模塊還用于向所述識別模塊提供該立體眼鏡攜帶的兒童身份標記;所述識別模塊還用于獲取該立體眼鏡攜帶的兒童身份標記。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立體顯示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體顯示主機還包括:同步發射模塊,用于當所述立體眼鏡為主動式立體眼鏡時,向所述立體眼鏡發送帶有圖像信息的同步信號;
所述立體眼鏡還包括同步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同步信號。
9.根據權利要求6、7或8所述的立體顯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眼鏡發送兒童身份識別信號的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紅外、RF、藍牙、WiFi、FM及ZigBee。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立體顯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眼鏡攜帶的兒童身份標記包括以下至少之一:RFID、預定形狀、預定顏色和預定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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