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房屋下水管道防堵方法及構件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118114.2 | 申請日: | 2011-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515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孟憲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孟憲軍 |
| 主分類號: | E03C1/122 | 分類號: | E03C1/122;E03F3/02;E03F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商泰律師事務所 11255 | 代理人: | 鄒芳德 |
| 地址: | 028000 內蒙古自治***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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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房屋 下水 管道 方法 構件 | ||
1.一種房屋下水管道的防堵方法,這種下水管道包括安裝在房屋(1)內的主排管(3),主排管(3)下端接外排管(9),外排管(9)的另一端到達室外地下排污管道(11),排污管道(11)位于凍土層(13)下面,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排管(9)從房屋(1)內接出后即進入凍土層(13),并向下傾斜通過凍土層(13)抵達排污管道(11)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下水管道的防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主排管(3)與外排管(9)的軸線夾角=90°+a,sin?a=H:L,其中:H為排污管道(11)與地面(12)的距離,L為排污管道(11)與房屋(1)外墻面的水平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下水管道的防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排管(9)過房屋(1)外墻面處與地面(12)的距離<80cm,再向下傾斜延伸到地下排污管道(11)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下水管道的防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排管(9)過房屋(1)外墻面處與地面(12)的距離<10cm,再向下傾斜延伸到地下排污管道(11)的上方。
5.一種房屋防堵下水管道,這種下水管道包括主排管(3),主排管(3)下端接外排管(9),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主排管(3)與外排管(9)的軸線夾角>9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房屋防堵下水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主排管(3)與外排管(9)的軸線夾角>90°=90°+a,其a=2-5°或5-10°或10-20°或20-30°。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房屋防堵下水管道,所說的主排管(3)上接有支排管(4),支排管(4)上端接室內用水器(5),向下通過彎頭(6)向一側彎折而連接主排管(3),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彎頭(6)有進口(14)和出口(15),進口(14)軸線與出口(15)軸線的夾角β>90°。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堵房屋下水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支排管(4)與主排管(3)之間通過三通(7)相接,其三通(7)有側口(17)、上口(18)和下口(19),其上口(18)和下口(19)同軸線,側口(17)軸線與上口(18)下口(19)的軸線夾角γ<90°。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堵房屋下水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主排管(3)下端與外排管(9)之間采用外接三通(8)相連接,外接三通(8)的側口(17)接支排管(4),外接三通(8)的上口(18)接主排管(3),外接三通(8)的下口(19)接外排管(9),其中,側口(17)軸線與上口(18)軸線的夾角δ=90°,側口(17)與下口(19)的軸線夾角ε<180°。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堵房屋下水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主排管(3)下端與外排管(9)采用外接三通(8)相連接,外接三通(8)的側口(17)接支排管(4),外接三通(8)的上口(18)接主排管(3),外接三通(8)的下口(19)接外排管(9),其中,外接三通(8)側口(17)軸線與上口(18)軸線的夾角δ<90°,側口(17)軸線與下口(19)軸線的ε<或=180°,上口(18)軸線與下口(19)軸線的夾角θ>90°。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堵房屋下水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主排管(3)下端與外排管(9)之間采用彎頭(6)相接,彎頭(6)的進口(14)軸線與出口(15)軸線的夾角β’≥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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