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110116383.5 | 申請日: | 2011-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368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明(設計)人: | 蔡歡;張君琦;鄭培楓;孫季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奧特(北京)視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 | 分類號: | G06F3/048;H04N5/2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葉樹明 |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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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場景 中拖拽 物體 包圍 頂點 可行性 判斷 方法 | ||
1.一種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
鼠標檢測是否選中包圍盒某個頂點或某一邊;
根據鼠標拖拽的屏幕位置計算所述頂點或邊在三維空間中的位置;
確定鼠標拖拽的頂點或邊不能逾越的平面或直線;
針對所述確定的平面或直線分別判斷所拖拽的頂點或邊是否超越所述平面或直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拽的物體包括:二維物體和三維物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拽的物體為二維物體的時候確定不能逾越的直線是除拖拽的頂點之外的其他三個頂點按順時針順序兩個相鄰頂點連成的直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拽物體為二維物體時確定不能逾越的直線的數量為:
拖拽二維物體的一個頂點時所述不能逾越的直線為兩條;
拖拽二維物體的一個邊時所述不能逾越的直線為一條。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拖拽二維物體時判斷拖拽頂點或邊是否超越不能逾越的直線的方法為:判斷拖拽的頂點或邊是否在所述相鄰兩定點連成直線的同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拖拽的頂點或邊是否在所述相鄰兩定點連成直線的同側的方法具體為:
分別計算拖拽前后的頂點與參考點的差向量;
分別計算拖拽頂點的拖拽前后差向量的內積;
判斷所述計算的拖拽前后差向量的內積值的大小,如果所述拖拽前后差向量的內積值中任何一個值小于0表示拖拽無效;如果拖拽后的頂點距離不能逾越的直線的任何一條距離小于5,認為重合表示拖拽無效。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拽的物體為三維物體的時候確定不能逾越的平面是六個平面中不包含所述頂點或邊以及組成所述邊的兩個頂點的平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拽物體為三維物體時確定不能逾越的平面的數量為:
拖拽三維物體的一個頂點時所述不能逾越的平面為三個;
拖拽三維物體的一個邊時所述不能逾越的平面為兩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景中拖拽物體包圍盒頂點或邊的可行性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拖拽物體為三維物體的時候判斷是否超越所述平面的方法為:
根據頂點確定不能逾越的平面的方程;
計算拖拽前的頂點與所述確定的不能逾越的平面平行的平面方程;
計算拖拽后的頂點與所述確定的不能逾越的平面平行的平面方程;
判斷所述計算得到的與拖拽前后頂點不能逾越的平面平行的平面方程是否在所述確定的不能逾越的平面的方程的同側,如果在同側則表示拖拽無效;如果拖拽的頂點距離所述不能逾越的平面的方程的最近距離小于5,所述拖拽的頂點與平面重合表示拖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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