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重油和煤共裂解的加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74482.1 | 申請日: | 2011-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535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16 |
| 發明(設計)人: | 朱丙田;侯栓弟;王亞民;申海平;張占柱;武雪峰;王樹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55/04 | 分類號: | C10G55/04;C10G1/00;C10J3/66;C10J3/54;C10J3/4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龐立志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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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重油 裂解 加工 方法 | ||
1.一種重油和煤共裂解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重油和煤粉在裂解器內與來自燃燒器的高溫焦粉接觸并反應,生成裂解油氣和半焦、焦炭等固體產物,氣固分離后,分離出的油氣進入后續分離系統,分離出的固體產物進入燃燒器。
(2)燃燒器內,來自裂解器的固體產物和引入的含氧氣體接觸燃燒,產生的熱量使其自身溫度得以升高,得到高溫焦粉和煙氣,氣固分離后,一部分高溫焦粉重復利用,另一部分充分燃燒后排出裝置。
2.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裂解器的操作溫度為400-700℃,壓力為0.1-20MPa。
3.按照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裂解器的操作溫度為450-600℃,壓力為0.1-10MPa。
4.按照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煤粉與所述的高溫焦粉的重量比為1∶(1-10),所述重油與煤粉和高溫焦粉混合物的重量比為1∶(4-50)。
5.按照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煤粉與所述的高溫焦粉的重量比為1∶(2-8),所述重油與煤粉和高溫焦粉混合物的重量比為1∶(5-20)。
6.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裂解器選自:流化床反應器、提升管反應器、下行式反應器、移動床反應器以及上述反應一種或幾種組合形式的反應器。
7.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燃燒器操作條件為:溫度為800-1500℃,壓力為0.1-20MPa。
8.按照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燃燒器操作條件為:溫度為800-1200℃,壓力為0.1-10MPa。
9.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選自:流化床反應器、提升管反應器、下行式反應器以及上述反應器的一種或幾種組合形式的反應器。
10.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油選自重質原油、常壓渣油、常壓蠟油、減壓渣油、焦化蠟油、罐底油、脫瀝青油、稠油和加氫裂化尾油中的至少一種。
11.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煤粉選自:泥炭、褐煤、煙煤中的一種或者一種以上的混合物。
12.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高溫煙氣可用于煙氣輪機發電或煙氣鍋爐進行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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