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劣質重油接觸裂化-氣化聯合加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74448.4 | 申請日: | 2011-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535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16 |
| 發明(設計)人: | 張書紅;李延軍;王子軍;汪燮卿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55/06 | 分類號: | C10G55/06;C01B3/16;C10J3/4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龐立志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劣質 重油 接觸 裂化 氣化 聯合 加工 方法 | ||
1.一種劣質重油接觸裂化-氣化聯合加工方法,包括:
(1)劣質重油進入接觸裂化反應器,與高溫接觸劑接觸裂化,生成反應油氣和帶炭接觸劑,氣固分離后,反應油氣引入后續分離系統進一步分離,分離得到的帶炭接觸劑進入氣化器;
(2)氣化器中,在較低氣化溫度下,步驟(1)中帶炭接觸劑上的炭和氣化劑反應生成富含CO和H2的合成氣,接觸劑上的炭部分氣化,同時接觸劑中的CO2捕獲材料吸收結合反應生成的CO2,反應后的接觸劑進入再生器;
(3)再生器中引入含氧氣體,在較高反應溫度下,接觸劑上殘留炭和氧氣反應完全燃燒,同時接觸劑中結合CO2的CO2捕獲材料受熱分解釋放出CO2,接觸劑恢復活性,得到的再生接觸劑返回接觸裂化反應器。
2.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的接觸裂化反應器的操作條件為:反應溫度為450~600℃,重時空速為1~100h-1,接觸劑與烴油原料的質量比為(1~20)∶1,水蒸氣與烴油原料的質量比為(0.05~0.40)∶1。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的反應油氣經后續分離系統分離得到干氣、液化氣、汽油、柴油、蠟油。
4.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劣質重油的殘炭值為5-50%,金屬含量為25-1000μg/g。
5.按照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劣質重油選自重質原油、含酸原油、超稠油、常壓渣油、減壓渣油、減壓蠟油、焦化蠟油、脫瀝青油、油砂瀝青、加氫裂化尾油、煤焦油、頁巖油、罐底油、煤液化殘渣油或其它二次加工餾分油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
6.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的接觸劑包含硅鋁材料和CO2捕獲材料,其中所述的硅鋁材料為硅氧化物和/或鋁氧化物,所述的CO2捕獲材料為含有能夠和CO2反應的無機氧化物的材料。
7.按照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CO2捕獲材料為堿土金屬氧化物。
8.按照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CO2捕獲材料為CaO、MgO、Ca(OH)2、白云石、石灰石、天然堿、碳酸鹽和重碳酸鹽中的一種或幾種。
9.按照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CO2捕獲材料為CaO。
10.按照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鋁材料選自含分子篩的裂化催化劑、無定型硅鋁、白土、高嶺土、蒙脫石、累托石、伊利石、綠泥石、擬薄水鋁石和二氧化硅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
11.按照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催化劑總重量為基準,所述的含分子篩的裂化催化劑中含有5~50wt%Y分子篩、5~95wt%無機氧化物和0~90wt%的粘土。
12.按照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分子篩的裂化催化劑為含分子篩的催化裂化廢催化劑。
13.按照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硅鋁材料總重量計,所述的硅鋁材料中含有10-90wt%的高嶺土和90-10wt%的擬薄水鋁石。
14.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氣化器中帶炭接觸劑與氣化劑的氣化溫度為550~750℃。
15.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帶炭接觸劑上部分氣化后接觸劑的含炭量為1.5~0.8wt%。
16.按照權利要求1和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氣化劑為水蒸氣,含或不含氧氣。
17.按照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氣化劑中氧氣的體積含量為15~25%。
18.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再生器中的再生溫度為750~1000℃。
19.按照權利要求1、2、14或1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再生器中的再生接觸劑和/或再生氣體引入氣化器為從反應器來的帶炭接觸劑加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074448.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電飲料制備機
- 下一篇:機身片段和用于制造機身片段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