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場發射燈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038250.0 | 申請日: | 2011-0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29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楊宗翰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J63/06 | 分類號: | H01J63/0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梁愛榮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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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射 | ||
1.一種場發射燈,包括:
一外殼部,具有一內側表面;
一陽極部,形成于該外殼部的部分該內側表面;
一陰極部,是被該外殼部包圍于其中;
一發光層,形成于該陽極部的部分表面上;以及
一透鏡單元,鄰近于該外殼部的未形成該陽極部于其上的部分該內側表面;
其中,該發光層因電子撞擊而產生的光線是通過該透鏡單元及該外殼部的未形成該陽極部于其上的部分該內側表面,而射出該場發射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外殼部的材質為鈉鈣玻璃、鈉玻璃、硼玻璃、鉛玻璃、石英玻璃或無堿金屬玻璃。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外殼部為管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陰極部為棒狀。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單元被該外殼部包圍于其中。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單元設置于該外殼部的一外側表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外殼部為燈泡狀。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場發射燈泡,其特征在于,該陰極部為球狀。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場發射燈泡,其特征在于,該透鏡單元被該外殼部包圍于其中。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單元設置于該外殼部的一外側表面。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陽極部為一金屬薄膜。
12.如權利要求1項所述的場發射燈,其特征在于,該金屬薄膜為鋁薄膜、鎳薄膜、金薄膜、銀薄膜或錫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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