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31520.5 | 申請日: | 2011-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533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陳旭遠;高文宏;石云波;徐美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北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2B27/48 | 分類號: | G02B27/48 |
| 代理公司: | 山西太原科衛專利事務所 14100 | 代理人: | 駱洋 |
| 地址: | 030051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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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散射 驅動 消除 裝置 | ||
1.一種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其上設有入射光耦合裝置(301)和透射出射面(303)的光學反射腔(302)、用于實現激光入射光學反射腔(302)的光學器件(308),光學器件(308)正對光學反射腔(302)的入射光耦合裝置(301)設置;光學反射腔(302)除透射出射面(303)內壁之外的內壁皆為“鏡面”內壁,光學反射腔(302)內設有填滿整個光學反射腔(302)的透明物質(401),且透明物質(401)內散布有其線度能引起入射激光發生米氏散射的介質粒子(402);光學反射腔(302)和光學器件(308)分別或僅其一配設有用于敏感外界微擾、并隨動改變光束入射光學反射腔(302)入射光耦合裝置(301)時的入射狀態的微擾敏感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器件(308)采用反射鏡、或者掃描微鏡、或者光學透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物質(401)為對入射激光無透射損失的透明固態物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物質(401)為溶液或溶膠,所述溶液為有機溶液或無機溶液;所述溶膠為氣溶膠或液溶膠。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質粒子(402)采用聚苯乙烯微球、或者二氧化鈦粒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米氏散射及微擾驅動的散斑消除裝置,其特征在于:光學反射腔(302)的透射出射面(303)表面設有與入射激光波段匹配的增透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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