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溫度控制的惰性氣體抑制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031239.1 | 申請日: | 2011-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452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J.G.加特索尼德斯;R.G.鄧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基德科技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C2/00 | 分類號: | A62C2/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崔幼平 |
| 地址: | 美國北卡***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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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溫度 控制 惰性氣體 抑制 系統 | ||
1.?一種火抑制系統,其包括:
抑制劑源系統,所述抑制劑源系統被構造為保持包括惰性氣體的火抑制劑;
位于抑制區域中的溫度傳感器,所述溫度傳感器被構造為檢測不期望的溫度;
位于所述抑制區域中的泄漏系統;以及
抑制系統,所述抑制系統與所述溫度傳感器連通,并與所述抑制劑源系統流體連通,所述抑制系統被構造為以初始速率和隨后速率將所述火抑制劑選擇性地釋放到所述抑制區域,所述初始速率大于所述隨后速率,所述隨后速率被構造為響應于所述不期望的溫度通過所述泄漏系統置換所述抑制區域的容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氣體包括按體積計算的至少88%的N2、Ar、He、Ne、Xe、Kr或它們的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系統包括至少一個閥和至少一個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編程為命令所述至少一個閥以所述初始速率和隨后速率釋放所述火抑制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制區域為貨物區域,所述泄漏系統包括與所述貨物區域流體連通的通氣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速率將與火抑制劑的容積的至少大約40%對應的抑制劑量提供到所述火抑制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速率在所述抑制區域中提供基本上小于按體積計算的12%氧的氧濃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隨后速率在所述抑制區域中提供過壓條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不期望的溫度對應于所述抑制區域中的小于250oF的平均溫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火抑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不期望的溫度對應于所述抑制區域中的小于150oF的平均溫度。
10.?一種提供計算機可讀程序代碼的計算機可讀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程序代碼構造為被執行以實現用于抑制火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以初始速率按照被計算為以抑制區域的容積的至少40%的量分配抑制劑;以及
b)以比初始速率小的隨后速率分配所述抑制劑。
11.?一種抑制火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
以初始速率在抑制區域中分配第一惰性氣體;
在所述抑制區域中檢測不期望的溫度;
響應于所述不期望的溫度以隨后速率在所述抑制區域中分配第二惰性氣體;以及
使用所述惰性氣體來置換所述抑制區域的容積,以獲得在所述不期望的溫度以下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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