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的門鎖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022366.5 | 申請日: | 2011-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349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牧野正寬;吉田進一;稻垣修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海理化電機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E05B65/36 | 分類號: | E05B65/36;E05B17/22 |
| 代理公司: | 上海金盛協(xié)力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42 | 代理人: | 段迎春 |
| 地址: | 日本國愛知縣丹羽***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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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門鎖 裝置 | ||
1.一種車輛的門鎖裝置,其具備:設置在車輛上的集中操作開關,其基于開關操作輸出解鎖指令;鑰匙聯(lián)動開關,其與設置在車門上的鎖芯的操作聯(lián)動而被進行開關操作從而輸出解鎖指令;和門鎖控制部,其基于從所述各個開關輸出的解鎖指令實行對所述車門的解鎖,
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門鎖裝置還具備:對所述車輛狀態(tài)進行檢測的車輛狀態(tài)檢測單元;和遮斷單元,其基于通過所述車輛狀態(tài)檢測單元檢測出的所述車輛的狀態(tài)對所述解鎖指令從所述集中操作開關向所述門鎖控制部的傳達進行遮斷,用于將解鎖指令從所述各個開關傳達至所述門鎖控制部的各個布線被互相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斷單元具有:開關元件,所述開關元件在被進行接通操作時將解鎖指令輸出至所述門鎖控制部;和開關控制部,其基于通過所述車輛狀態(tài)檢測單元檢測出的所述車輛的狀態(tài)、以及從所述集中操作開關輸出的所述解鎖指令來使所述開關元件接通。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斷單元具有:無效化單元,其使所述集中操作開關的開關操作無效化;和開關控制部,其基于通過所述車輛狀態(tài)檢測單元檢測出的所述車輛的狀態(tài)對所述無效化單元的驅(qū)動進行控制。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遮斷單元以基于通過所述車輛狀態(tài)檢測單元檢測出的所述車輛的狀態(tài)判斷出該車輛處于停車狀態(tài)為條件,遮斷解鎖指令從所述集中操作開關向所述門鎖控制部的傳達。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通過所述車輛狀態(tài)監(jiān)測單元檢測出所述車輛的點火開關處于斷開狀態(tài)、并且所述車輛的駕駛席的車門處于打開狀態(tài)、并且所述車輛的駕駛席的車門處于解鎖狀態(tài)之后,檢測出所述車輛的駕駛席的車門從打開狀態(tài)變?yōu)殛P閉狀態(tài)時,所述車輛的駕駛席的車門處于關閉狀態(tài),并且在所述車輛的駕駛席的車門變?yōu)殒i閉狀態(tài)的情況下,所述遮斷單元判斷所述車輛處于停車狀態(tài)。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通過所述車輛狀態(tài)檢測單元檢測出所述車輛的點火開關被進行了接通操作,或者檢測出所述車輛的駕駛席的車門處于解鎖狀態(tài)并且檢測出通過所述集中操作開關進行的車門解鎖操作的情況下,所述遮斷單元允許所述解鎖指令從所述集中操作開關向所述門鎖控制部的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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