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元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07954.1 | 申請日: | 2011-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32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彥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33/14 | 分類號: | H01L3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彭久云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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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元件 | ||
1.一種具有磁性薄膜的發光元件,包括:
基板;以及
發光疊層,包括:
第一活性層,位于該基板之上;
第二活性層,位于該第一活性層之上;以及
磁性薄膜,位于該第一活性層與該第二活性層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該發光疊層還包括:
第一半導體層,位于該基板與該第一活性層之間;以及
第二半導體層,位于該第二活性層之上。
3.一種具有磁性薄膜的發光元件,包括:
基板;以及
發光疊層,包括磁性薄膜,位于該基板之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元件,該發光疊層還包括:
第一活性層,位于該基板與該磁性薄膜之間;以及
第二活性層,位于該磁性薄膜之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元件,該發光疊層包括:
第一半導體層,位于該基板與該第一活性層之間;以及
第二半導體層,位于該第二活性層之上。
6.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基板的材料選自由藍寶石、鉆石、玻璃、石英、氧化鋅與氮化鋁所構成的群組。
7.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基板的材料選自由銅、鋁、鉬、銅-錫、銅-鋅、銅-鎘、鎳-錫、鎳-鈷、金合金、類金剛石碳薄膜、石墨、碳化硅、碳纖維、硅、磷化碘、硒化鋅、砷化鎵、碳化硅、磷化鎵、氮化鎵、磷砷化鎵、硒化鋅、磷化銦、鎵酸鋰與鋁酸鋰所構成的群組。
8.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磁性薄膜的材料選自由環戊二烯基鐵、環戊二烯基鈷、環戊二烯基鎳與環戊二烯基鉻所構成的群組。
9.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第一活性層或第二活性層的材料包括一種以上的元素選自鎵、鋁、銦、磷、氮、鋅、鎘與硒所構成的群組。
10.一種光源產生裝置,包括:
至少一光源,由至少一具有磁性薄膜的發光元件組成;
電源供應系統,用以供應該至少一光源的電流;以及
控制元件,用以控制該電源供應系統;
其中,該具有磁性薄膜的發光元件至少包括:
基板;以及
發光疊層,包括磁性薄膜,其材料選自由環戊二烯基鐵、環戊二烯基鈷、環戊二烯基鎳與環戊二烯基鉻所構成的群組,位于該基板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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