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05687.4 | 申請日: | 2011-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555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31 |
| 發明(設計)人: | 艾建勛;鄧云;戴謙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8/06 | 分類號: | H04W48/06;H04W48/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蔣雅潔;遲姍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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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終端 發起 業務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既有已注冊的機器通信MTC設備要發起新業務,又有超過承載量閾值的MTC設備集中發起注冊時,基站獲取自身的負載信息、和/或與自身連接的移動性管理實體(MME)的負載信息,并根據所獲取的負載信息,向處于連接態的終端發送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
所述處于連接態的終端根據所述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站獲取移動性管理實體(MME)的負載信息,具體為:基站接收MME發送的過載開始信令,并對接收到的過載開始信令進行解析,得到所述MME的負載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站向處于連接態的終端發送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具體為:所述基站在系統消息(SystemInformation)中設置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向所述處于連接態的終端廣播所述系統消息;
或者,所述基站通過在RRC信令設置用于表示所述禁止發起業務信息的信元并發送給所述終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于連接態的終端根據所述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具體為:
所述處于連接態終端的RRC層接收所述基站發送的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并傳遞到所述終端的NAS層保存,并在要發起業務時,所述終端的NAS層檢測是否存在所述禁止發起業務請求的指示信息,如果存在,則根據所述指示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如果不存在,則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站向處于連接態的終端發送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包括:
所述基站接收MME發送的攜帶有所述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的NAS信令,并將所述NAS信令轉發給處于連接態的終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于連接態的終端根據所述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具體為:
所述處于連接態終端的NAS層接收所述基站發送的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并保存,并在要發起業務時,所述終端的NAS層檢測是否存在所述禁止發起業務請求的指示信息,如果存在,則根據所述指示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如果不存在,則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基站向處于連接態的終端發送用于指示禁止發起指定業務的信息、或用于指示禁止指定終端發起任意業務的信息、或用于指示禁止指定終端發起指定業務的信息;
所述處于連接態的終端根據所述用于指示禁止發起指定業務請求的信息、或用于指示禁止指定終端發起任意業務的信息、或用于指示禁止指定終端發起指定業務的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基站向處于連接態的終端發送用于指示禁止發起業務的限制因子和/或限制時間;
所述處于連接態的終端根據所述限制因子和/或限制時間,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
9.一種控制終端發起業務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基站和終端,其中,所述基站與所述終端已建立連接,既有已注冊的機器通信MTC設備要發起新業務,又有超過承載量閾值的MTC設備集中發起注冊時,
基站,用于獲取自身的負載信息、和/或與自身連接的MME的負載信息,并根據所獲取的負載信息,向處于連接態的終端發送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
終端,用于根據所述基站發送的所述禁止發起業務的指示信息,執行或不執行業務的發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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