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再充電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05259.1 | 申請日: | 2011-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303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20 |
| 發明(設計)人: | 卞相轅;金容三;劉錫潤;崔永奉;樸相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SB鋰摩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2/26 | 分類號: | H01M2/26;H01M2/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羅正云;王誠華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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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電池 | ||
1.一種可再充電電池,包括:
多個電極組件;
容納所述多個電極組件的殼體;
通過引線接線片電連接到所述多個電極組件的至少一個電極端子,所述引線接線片包括:
端子接合部;和
從所述端子接合部延伸的叉部分,該叉部分包括多個叉,所述多個叉中的每一個叉具有電連接到所述多個電極組件中的一個電極組件的主體以及從所述主體以一角度彎曲的傾斜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叉部分進一步包括從所述傾斜體延伸的插入末端,其中所述插入末端與所述多個電極組件中的所述一個電極組件分離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插入末端和所述主體沿平行于彼此的方向延伸。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插入末端從所述傾斜體以一角度延伸。
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端子接合部具有所述至少一個電極端子延伸通過的端子開口。
6.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連接板從所述端子接合部的邊緣延伸,并且其中所述叉部分從所述連接板延伸。
7.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叉部分進一步包括從所述端子接合部延伸的第一分支部分,其中所述多個叉中的至少一個叉從該第一分支部分延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進一步包括從所述端子接合部延伸的第二分支部分,其中所述多個叉中的至少一個叉從該第二分支部分延伸。
9.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多個叉中的每一個的所述主體沿平行于彼此的方向延伸。
10.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多個叉中的每一個為矩形。
11.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傾斜體沿遠離所述主體被連接的所述多個電極組件中的所述一個電極組件的方向以一角度彎曲。
12.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傾斜體以5度到90度之間的角度彎曲。
13.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多個電極組件中的每一個具有未涂覆有活性物質的未涂覆區域,并且所述多個叉中的每一個的所述主體被附接到所述多個電極組件的其中一個的所述未涂覆區域。
14.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引線接線片被配置為將至少三個電極組件電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電極端子。
1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其中所述主體被焊接到所述多個電極組件中的所述一個電極組件。
16.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可再充電電池,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額外的電極端子,并且其中一個額外的引線接線片被電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額外的電極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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