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四磨湯濃縮丸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04879.3 | 申請日: | 2011-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181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令安;易躍能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漢森醫藥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889 | 分類號: | A61K36/889;A61K9/20;A61P1/10;A61P1/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薛琦;朱水平 |
| 地址: | 410013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桐梓***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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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四磨湯 濃縮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其配方含有烏藥與檳榔的水提取物,木香,以及枳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烏藥與檳榔的水提取物中原料藥烏藥和檳榔、與木香以及枳殼的用量為質量比(0.2~3)∶(0.2~3)∶(0.2~3)∶(0.2~3),較佳的為質量比1∶1∶1∶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香和枳殼的粒徑大小為100目~120目,較佳的為120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烏藥與檳榔的水提取物由下述方法制得,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原料烏藥和檳榔經水提取的提取液濃縮后進行醇沉除雜,之后再濃縮即得水提取物。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提取之前以原料烏藥和檳榔藥材質量的6~15倍水浸泡,較佳的為8~12倍水浸泡;其中,所述的浸泡的時間為1~3小時,較佳的為2小時。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提取的水用量為藥材質量的3~10倍量;所述的水提取的時間為0.3~1小時;所述的水提取的次數為1~3次,較佳的為2次,當水提取的次數多于1次時合并提取液。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醇沉除雜為加入乙醇至含醇體積百分比70%~80%,冷藏、過濾,除乙醇,再加水攪拌,冷藏、過濾;其中,所述的含醇體積百分比較佳的為75%;所述的冷藏的溫度較佳的為0℃~10℃;所述的冷藏時間較佳的為10~24小時,更佳的為12小時;所述的加水攪拌的水用量較佳的為藥材量3~6倍。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濃縮后進行醇沉除雜時的濃縮減壓濃縮;所述的濃縮終點為濃縮至60℃~70℃相對密度為1.05~1.15的清膏;和/或,所述的濃縮即得水提取物時的濃縮為減壓濃縮;所述的濃縮即得水提取物時的濃縮終點為濃縮至60℃時相對密度為1.03~1.08的清膏。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四磨湯濃縮丸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下步驟:按所述的配方,將烏藥與檳榔的水提取物,木香,以及枳殼制丸,干燥,即得四磨湯濃縮丸。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丸的方法為泛制法或塑制法;所述的干燥的溫度為40℃~60℃,較佳的為40℃;所述的干燥的時間為12~36小時,較佳的為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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